众力资讯网

大河问暖|一边暖烘烘,一边冷冰冰!郑州同一小区供暖为何“冰火两重天”?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焦博雅吕高见

寒冬已至,供暖成为民生头等大事。然而郑州金水区汇宝花园却出现了这样一幕:小区供暖设备与外部管网均已接通,多数业主家中暖意融融,部分高层业主却因拒绝缴纳物业公司要求的暖气费用,至今无法正常用热。同一小区内“一边暖烘烘、一边冷冰冰”,形成鲜明对比。

缴纳“暖气初装费”才供暖,部分业主认为不合理

12月3日上午,记者赶到了位于金水区东风路18号的汇宝花园。小区一共有20多栋楼,一期全是多层,二期3栋高层。

在小区高层东侧,有多名业主在此等候,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据业主介绍,2016年,大铺村3组与郑州市嵩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鹏置业”)合作,在2003年已建成、入驻多年的多层小区空域土地上,开发建设了二期3栋高层住宅。他们大多都在二期高层居住,2023年交的房,小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5元缴纳暖气初装费,交了钱才供暖,否则不让用暖。

业主们表示,他们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小区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在房价内。同时,业主们还查阅了相关政策,发现郑州早已出台规定,新建商品房配套的暖气初装费用应纳入房价,不得向业主单独收取,物业公司的收费要求涉嫌违规。

记者获得的一份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白庙村第三村民组和嵩鹏置业签订的补充协议显示,国标水电,暖气按照商品房交付标准执行。

“按照补充协议,开发商交房就要通暖气。”业主们告诉记者,这一笔费用让他们承担,确实不合理。

在办事处等了一个多小时,相关人员才回应此事

汇宝花园业主群聊天记录显示,去年7月15日,河南汇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缴纳暖气安装费的通知,“为解决高层住宅冬季用暖,经多方努力及业主建议,高层住宅暖气安装与多层住宅暖气安装一并施工。目前暖气管道安装已基本完成,一次支管道和热力交换站报建手续基本完毕。每户安装费用(不包括室内)195/平方。本次未缴纳暖气安装费业主,不保证后期能够安装用暖。”

对于物业这则通知,很多业主认为就是暖气初装费。

对此,物业经理解释称,小区前期的协议签署与工程建设均由村大队和开发商对接,“我们是后来才入驻的,很多历史问题,我们掌握的信息和业主一样有限。”他表示,目前物业只能解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对于无法直接处理的问题,将积极协助沟通。

随后,记者与部分业主一起来到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让在二楼等候,并让大家登记信息。等待的一个小时内,针对业主所反映的问题,记者多次上四楼沟通办事处出面回应此事,未果。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办事处相关人员才出面回应。其称:“对于村里和开发商产生的纠纷,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协调,如果协调不成的话,建议大家走法律途径。”

对此,业主们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开发商系违规收取暖气初装费,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不予以制止,反映多次一直没有进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并督促物业尽快通暖。

开发商:协议约定不清,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10年,郑州市物价局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商品房销售行为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对商品房开发成本做了明确规定,水、电、气、暖、有线电视、邮电通讯、消防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应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开发商日后在销售房屋时,不得再额外收取。

2021年,河南省发改委也发布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取消接水费、增容费、移表费等不合理收费,并规定,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对此,白庙村第三村民组组长也表示,居民不应承担暖气初装费。他表示,购房合同已明确交房标准包含暖气配套,但并未约定初装费由谁承担。“之前开会时,开发商曾表示配套设施费用已全部包含,如今却不再承认。”他强调,“我们不应该交这笔钱。”

嵩鹏置业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目前的问题源于协议约定不清。据其介绍,项目签订了一份主协议和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按照商品房标准执行”。该小区内三栋高层住宅同时包含商品房和安置房,而商品房协议中明确写明“不含暖气初装费,需另行缴纳”。因此,整个小区统一依照商品房标准执行。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协调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起诉就起诉”。

律师:收暖气初装费违规,业主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对于汇宝花园小区这种情况,暖气初装费该不该收?物业要求缴纳是否违规?业主又该如何维权?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钰涛表示,从法律与政策角度来看,暖气初装费无需缴纳,小区房屋虽2016年兴建,但2023年交房,依据国办函〔2020〕12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年3月1日后新建、在建商品房的暖气建设费用已纳入开发成本,不得向业主单独收取,业主拒缴合法。

赵律师认为,物业以195元/㎡收初装费否则拒供暖气违规,违反禁止单独收取初装费的规定,也违背《物业管理条例》中不得违规加价或强制收费的要求。建议业主应留存购房合同、收费通知等证据,先与物业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仍未解决可凭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违规收费并保障供暖权益。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规范委员会主任秦明律师也表示,按照法律和河南省的政策规定,暖气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应当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确实不能再向业主收取。秦明律师认为,如开发商或者物业擅自以成本增加、设备增加等原因,收取取暖前置费用的,则涉嫌违规收费,业主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关于后续进展,大河报·豫视频将持续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