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50岁女老师向同居11年的男友提出分手。其男友听后,要求其在野外与自己发生关系才可以,而因其拒绝,其男友竟然用随身携带的斧头直接将其残忍杀害。事后,其男友先是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病,在被确认无精神病,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又提起上诉。 她攥着衣角站在田埂上,风卷着稻草屑打在脸上。“我们好聚好散。”话刚出口,男友的脸就沉了,手往怀里摸,她看见那把磨得发亮的斧头柄。 “最后一次,不然别想走。”他把斧头往地上一剁,泥土溅在她裤脚。她往后退了两步,摇头时声音发颤:“你这是犯法。”他突然扑过来,斧头挥下来时,她只看见一道寒光。 村民发现她时,她蜷在稻草堆里,手里还攥着半截被扯断的围巾——是去年冬天他给她织的,针脚歪歪扭扭,她却戴了一整个冬天。 第一次开庭时,他瘫在被告席上喊“我有病”,医生拿着鉴定报告说“精神正常”。他听见结果,突然拍着桌子骂,声音尖得像破了的锣。 死刑判决书下来那天,她的学生捧着花站在法院门口。孩子们举着她的照片,照片里她笑着,鬓角的白发藏在黑发里,像从来没受过委屈。 他上诉的消息传来时,她的妹妹正在整理她的教案。本子上的字写得工整,最后一页画着个小太阳,旁边写着“明天要给孩子们讲春天”——春天来了,她却没等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