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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女子带3岁儿子逛商场,一陌生人自称是童模海选负责人,觉得她儿子上镜,

浙江宁波,一女子带3岁儿子逛商场,一陌生人自称是童模海选负责人,觉得她儿子上镜,要她带儿子面试,面试之后,说她儿子很有天分,女子心里一热,立刻花15800元给儿子报名培训,谁知丈夫回来才说,他失业了,女子急了,当天要退全款,可合同上写着,签约后两个月内提出终止合同,会扣30%违约金,女子急了: 不知道丈夫离职,以为他是年休假…… 石女士趁丈夫休假,俩人带着儿子来到商场,儿子只有3岁的年纪,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 这时一位陌生人走来,她将石女士拦住,眼睛盯着石女士的儿子。 随后她就自我介绍,说她是童模海选的负责人,觉得她儿子活泼可爱,长的也是非常帅气。 石女士一听,心花怒放,自己的儿子,是最好的孩子! 陌生人话风一转,说石女士儿子非常的上镜,她就提出,想邀请石女士的儿子去公司试镜。 石女士心想,儿子确实十分的聪明,他平时在家,就爱唱爱跳。 石女士暗自琢磨,说不定这就是个机会,石女士留下了联系方式。 石女士按照约定,带儿子来到了江北区路劲新天地的某某影视。 第一次试镜非常简单的,工作人员让孩子走了几步,唱了首歌,拍了几张照片,程序就算结束。 石女士儿子没有通过,石女士失望而归,可是也没过多的在意。 可是到了下午,石女士接到了复试的电话,石女士欣喜若狂,这就证明孩子还有机会。 她带着儿子,再一次参加了复试,流程比第一次稍微繁琐,工作人员先让孩子录了段语音。 之后,工作人员又让石女士的儿子走了一遍T台,还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 测试完毕,老师夸赞孩子,说他有极高的天赋、语言表达能力强,他的未来不可估量。 老师告诉石女士说,如果和他们签约,会有专业的培训,之后就能接商业活动、还能上综艺节目。 这样一来,孩子不但能得到锻炼,还能有收入的分成。 哪个做父母的不爱孩子,石女士心动之下,脑子一热,当场就和某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了《艺员签约培养确认书》。 合同上约定: 服务周期1年,40节课时,20次彩排,每周1次,每次90分钟,费用15800元。 机构提供订制档案照一套,综艺节目一次,还可以参加一次少儿才艺赛事和一次童装品牌发布秀。 石女士没有多想,这样的机会不是每家都有,为了儿子的将来,她也豁出去了,当场付钱,和对方签了合同。 签完约之后,石女士满心的激动,仿佛看到儿子的未来,在舞台上熠熠生辉。 谁知丈夫一声不吭,让石女士感到他心情沉重,就在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丈夫突然叹了口气。 丈夫带着歉意,告诉石女士他最近在家,并不是休假,而是从公司离职了。 也就是说,他已经失业,目前为止,还没有想好下一步该咋做。 这就意味着,他们没了收入,今后的生活就没了着落。 丈夫越说越是难过,他感觉到失败,对不起家庭,更对不起孩子。 离职这几天,他一直独自煎熬,忍着没说,就是怕妻子跟着担惊受怕。 那15800元,原本可以当做过渡,支撑一家人的吃饭,完全可以缓冲一下他们的生活。 这样丈夫就能平静一下,等心情恢复,再去寻找别的工作,最起码最近的时间,完全不用为生活发愁。 可是石女士却因一时高兴,立刻给人家支付了15800元,这样一来,家里的费用就没了着落。 之前丈夫在一家汽车配件厂上班,每个月的收入虽然不多,但也足够他们的生活。 石女士没有上班,全职在家照看孩子,家里的开销全靠丈夫那点工资,现在他失业,房租水电生活费都成了问题。 这15800元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丈夫崩溃,这才忍不住说出了真相。 石女士瞬间懵了,她立刻联系了某某影视,她要退款,家里突然出现变故,她已经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并且目前,课程还没有开始进行,孩子没有上课,也没享受到任何服务。 因此来说,石女士要求对方全额退款。对方当时回应,会把情况汇报给他们的老板。 之后石女士又专门跑去了一趟,可工作人员说老板不在,没法当场做决定。 石女士有些着急,希望对方能够给她一个确切的方案,她请来记者,希望记者能够给予帮助。 可是合同上写着,签约后到上课两个月内提出终止合同,机构有权扣除总金额30%的违约金,再减去已产生的服务费用后退还余款。 而石女士的诉求是要全额退款,记者陪同她又来到这家公司的办公地点,经过沟通,工作人员说她周二再来。 12月2日,石女士回应,问题已经协商解决,她很满意。 《民法典》第533条规定: 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石女士签约时不知丈夫失业,家庭唯一收入来源中断属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合同约定的30%违约金条款,在未提供任何服务且家庭陷入经济困境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显失公平。 石女士可主张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最终协商解决符合公平原则。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