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30岁的女子去医院进行绝育环取出手术,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她特意选了经验丰富的妇科主任给她手术。可谁知,上了手术台,医生的第一钩就让她半身麻木,手术过程中实在腹痛难忍,不得不中止手术。术后女子希望医生能给她止痛药,医生还以她疼痛敏感为由,拒绝给药,直到女子痛到休克,这才被送到ICU抢救,结果发现是子宫穿孔。原来,女子上手术台前,主刀医生被偷偷换成进修医生,这才让她遭受巨大的折磨。术后两年,女子肠道、子宫、盆腔多处粘连,受尽了痛苦,她不得不把医院告上法庭。 2023年7月,30岁的女子白红丽来到某医院,她心里既紧张又踏实。 紧张的是要做绝育环取出手术,听说有一定风险,她有些害怕;踏实的是她特意选了护士推荐的马医生,对方经验丰富,还是妇科主任医师,让她放宽了心。 她想着,这只是个小手术,做完就能安心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了。 走进手术室躺上手术台,白红丽心里突然犯了嘀咕。眼前的医生看着面生,看着好像不是之前沟通好的马医生,但口罩遮挡的严严实实,她也无法确定。 没等她开口问,手术就已经开始了。下一秒,医生的第一钩就让她浑身一僵,瞬间半身都麻了,腰和肚子都像被刀割一样疼。 白红丽强忍着没喊出来,可疼痛越来越剧烈,冷汗瞬间浸透了手术服,她实在撑不住了,只能哀求医生停下,手术被迫中止。 术后,白红丽疼得蜷缩在病床上,连路都走不了,她一遍遍请求医生给点止痛药,却被轻飘飘地告知:她这是疼痛敏感,忍忍就好了。 丈夫陪着她走到医院一楼,她突然眼前一黑,翻起了白眼,整个人直直地倒了下去。 丈夫吓坏了,赶紧喊来医生,白红丽被紧急送进ICU抢救,这时大家才发现,手术造成了子宫穿孔,还引发了大出血和阔韧带血肿,情况危重。 医生这才得知,白红丽并不是疼痛敏感,而是真的太痛了,以至于痛到休克,可想而知,这期间她忍受了多大的痛苦。 接下来的日子,对白红丽来说更是一场漫长的煎熬。 她当天就做了腹腔镜中转开腹探查手术,之后的两年里,因为子宫、盆腔、输卵管和肠道多处器官粘连,她又经历了多次粘连分解术。 身上的伤口一道叠着一道,医生告诉她,粘连性手术很容易复发,以后可能还需要反复手术。 更让她痛苦的是,右侧神经受损后,会阴、腿部和腹股沟一直麻木,吃饭都成了难题,只能把食物榨成汁慢慢喝,原本好好的身体彻底垮了。 身体的痛苦之外,生活也给了她沉重一击。因为常年病痛缠身,无法工作,家里的重担全压在丈夫身上,夫妻关系渐渐走到了冰点,名存实亡。 她想过离婚,可看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又实在舍不得,只能暂时在娘家养病,靠着亲戚朋友的资助勉强维持生活。 事后,白红丽才得知,真正给她做手术的并不是主任医师马医生,而是一个进修医生,这才导致一个简单的取环手术变成了子宫穿孔。 出事之后,白红丽曾想和医院协商解决,可医院不仅否认进修医生参与过手术,她要求查看手术室监控时,对方还以时间久了被覆盖了为由拒绝提供。 这样的态度让她寒心,她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2023年8月,案子第一次开庭,医院的辩护律师竟然大言不惭的说她是赖在医院不走。 白红丽实在委屈,她当时是病情越来越严重才转院的,而且更换主刀医生这么大的事,医院根本没跟她商量,这是拿患者生命当儿戏。 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明确指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和白红丽的损害后果有主要因果关系,她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2025年8月,案子再次开庭,可直到12月,她还是没等到判决结果,等来的只有法院依法延期审理的回应。 如今,白红丽每天都在病痛和等待中度过。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法院能早日给出公正的判决,让医院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 更重要的是,她希望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在别人身上,也不要承受这痛苦的折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未经告知和同意,擅自将主刀医生换成进修医生,属于对手术核心执行主体的重大变更。 进修医生因经验不足,手术中造成其子宫穿孔,进而引发大出血、阔韧带血肿等危重情况。 后续两年内白红丽遭遇的多次粘连分解术、右侧神经受损、进食困难等问题,均是此次手术失误的连锁后果,且伤残等级达十级,医院需对该系列损害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医院不仅否认进修医生参与手术,还以监控被覆盖为由拒绝提供关键证据。 这种拒绝举证的行为,既违背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规则,也进一步印证其试图规避责任的主观过错。 综上,医院理应承担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同时还需为后续可能的复发手术相关费用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