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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icon一地,要求儿童母亲在村民群里汇报末次月经,村民感觉被冒犯隐私!有关单

云南icon一地,要求儿童母亲在村民群里汇报末次月经,村民感觉被冒犯隐私!有关单位解释:系村医排查孕情!网友:村医还干这事么,这属于个人隐私,谁给他们权力这样做? 村民群逼报末次月经:“为你好”的服务,别变成侵犯隐私的冒犯 “@所有人 家中有14岁以下儿童的母亲,12点前私信报备末次月经时间,配合孕情排查!” 云南宣威某村的宝妈群里,这条突如其来的通知让不少女性炸开了锅。末次月经,这本是藏在女性手机备忘录里的私密信息,却被要求在数百人的公共群里上报,难怪村民直呼“被冒犯到”:“这和当众问隐私有什么区别?” 更让大家不满的是,当有人质疑合理性时,得到的回复只是“村医安排的,按要求报就行”。直到舆论发酵,当地卫健局才出面解释:此举是为了尽早发现孕产妇,提供免费叶酸、产检等公共卫生服务,只是村医“工作方式失误”。可这样的解释,网友并不买账:“服务是好事,但不能踩着隐私来办!”“村医啥时候管起月经了?谁给的权力公开索要私密信息?” 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从来不是“要不要提供孕情服务”,而是“该用什么方式提供服务”。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末次月经属于和健康直接相关的敏感个人信息,收集这类信息必须满足“特定目的、充分必要、单独同意”三个条件,显然,在公共村民群里批量索要,完全触碰了法律红线。就像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所说,真正的孕情排查,应该是对有备孕意愿的女性精准询问,而非把所有妈妈都当成“潜在孕妇”来监控,这根本违背了“最小必要原则”。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好心办坏事”的背后,藏着基层工作的路径依赖。过去“抓超生”的行政逻辑,如今被简单平移到了“促生育”的新任务上——目标从“少生”变成“多生”,但那种侵入式排查、强制式收集的底色没变。当地卫健局提到,曾有二胎妈妈隐瞒孕情错过产检差点出危险,这份担忧可以理解,但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来不是用侵犯隐私的方式搞“全覆盖排查”。 试想一下,一位妈妈在群里看到这样的通知,除了尴尬,更可能产生抵触情绪。有宝妈吐槽:“就算是免费服务,也该我主动找村医,而不是被逼着报隐私。” 更何况,基层完全有更温和的方式:比如一对一电话随访、在社区张贴服务公告引导主动咨询,或者针对有二胎意愿的家庭精准对接。可涉事村医却图省事,让网格员在群里统一通知,本质上是把“便民服务”做成了“强制要求”,把“尊重隐私”抛到了脑后。 更让人无奈的是,当地回应中只承认“方式失误”但法律早已明确,任何公共服务都不能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任何组织都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在村民群里公开索要私密信息,哪怕是“私信报备”,也已经构成了对隐私的侵扰——谁能保证这些信息不会被泄露、不会被议论? 有人或许会替村医辩解:基层工作不容易,一名村医要管近千名育龄女性,还要兼顾疫苗接种、老人健康管理,忙起来难免顾此失彼。这话确实反映了基层的现实困境,打电话怕被当成诈骗挂掉,发私信没人回复,精准触达确实难。但“工作忙”“任务重”从来不是违法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侵犯隐私的挡箭牌。 真正的基层服务,应该是“润物细无声”的关怀,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要求。就像网友说的:“如果村医上门说‘要不要了解免费产检,需要的话可以帮你登记信息’,我肯定愿意配合;但逼着报隐私,只会让人想躲开。” 当地卫健局提到,这些免费服务能为孕产妇节省近2000元开支,这样的好事,本该被大家欢迎,却因为方式不当引发反感,实在得不偿失。 更值得警惕的是,类似的“隐私侵权式服务”并非个例。江苏、湖南、云南等多地社区,都曾出现过要求基层上报孕妇信息的“健康排查”机制,有的甚至比这更激进。这说明,部分基层单位还没搞懂:公共服务的本质是“服务”而非“管理”,是“尊重”而非“强制”。你可以宣传服务的好处,引导大家主动参与,但不能用命令的语气、侵权的方式,逼着群众配合。 事件发酵后,当地把“群内通知”改成了“一对一随访”,看似纠正了错误,但如果没有从根本上树立“隐私优先”的意识,下次可能还会出现“群里报疫苗接种记录”“公开统计健康状况”等问题。基层工作要兼顾效率和温度,更要守住法律边界:该简化的是流程,不是对隐私的保护;该压实的是责任,不是对权利的漠视。 说到底,女性的隐私从来不是“可以牺牲的小事”,公共服务也不该是“侵犯隐私的借口”。免费产检、叶酸发放是实实在在的好事,但好事要办好,就得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尊重隐私,才能赢得配合;守住边界,才能让服务真正暖到心里。 最后想问大家:你遇到过类似“侵犯隐私的公共服务”吗?比如被要求公开健康信息、私人行程等。你觉得基层服务该如何平衡“工作效率”和“隐私保护”?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一起呼吁:让“为你好”的服务,不再变成“冒犯你”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