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怎么变成人治的?很简单,法律带上各种条件,让执行必须依靠人为。 比如被公司辞退,补偿金到底是N还是N+1,还是2n? 法律条文只要带上各种条件选项,那执行情况,很有可能让结果变成了 0补偿。比如员工属于“主动离职”,没有补偿。 至于是不是真的主动离职,企业自有办法,这不就是人治么?解决办法。 还有失业保险。按常理,只要交了失业保险,就无论什么原因离职,都能领失业金。可到了想领失业金时,竟然要出具“被解除劳动通知书”,不能是“协商一致”,而且领失业金竟然影响前公司。 这样子的规定,试问哪个公司愿意出具什么通知书?这不就变成人治了么? 法治变成人治,有法不依,原因都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