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级贪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受贿案一审宣判】李刚受贿1.02亿余元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3日一审宣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六百万元。经审理查明,李刚在1998年至2024年的26年间,利用担任四川省多个市县领导职务及省级领导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亿余元。全网热点共创计划纪检监察组组长也贪腐!真很可怕。李刚受贿时间跨度长达26年,期间从副县长一路升迁至副省长,实现了“边腐边升”。这26年他“轻松”积累了一个“小目标”,也为自己铺就了通往秦城监狱的“腐败之路”,最终从家族的骄傲变为整个家族的耻辱。此案再次警示:当官就必须做廉洁的官。国家已给予公职人员优厚的物质待遇,理应知足常乐、履职尽责。任何逾越法律红线的腐败行为,无论隐藏多深、时间多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