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残酷的现实,一百多年来,中国没有主动攻击过任何国家。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对外军事行动均为自卫反击性质或出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需要。 主要对外军事行动分析 1. 新中国成立前的军事行动 - 1918年北洋政府出兵海参崴:为保护华侨和协约国利益,属武装护侨性质,非主动攻击他国 - 1919年北洋政府出兵外蒙古:徐树铮率军驱逐分裂势力,收复外蒙古,维护国家主权,属内政范畴 2. 新中国成立后的军事行动(均为自卫反击性质) (1)抗美援朝战争(1950-1953年) - 背景: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入侵朝鲜并逼近中朝边境,轰炸中国边境城镇,严重威胁中国安全 - 性质:应朝鲜政府请求,为"保家卫国"进行的防御性战争,中国官方称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2)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1962年) - 背景:印度推行"前进政策",越过"传统习惯线"侵占中国领土,多次拒绝和平谈判,1962年9-10月印军向中国边防部队发动攻击 - 过程:中国在多次警告无效后于10月20日发起反击,11月21日达成目标后主动撤军,退回实际控制线 - 性质:典型的自卫反击战,目的是捍卫领土主权,而非扩张 (3)珍宝岛自卫反击战(1969年) - 背景:苏联军队多次入侵珍宝岛,制造流血事件,中国边防部队被迫反击 - 性质:捍卫领土主权的自卫战争 (4)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1974年) - 背景:南越政权(受美国扶持)入侵中国西沙群岛,中国海军被迫反击 - 性质:保卫国家领土的自卫行动 (5)对越自卫还击战(1979年) - 背景:越南统一后在边境频繁挑衅(1978-1979年武装冲突700余次,入侵中国领土160余处),并于1978年12月入侵柬埔寨,威胁中国西南安全 - 过程:中国于1979年2月17日发起反击,3月16日达成目标后主动撤军 - 性质:官方称为"对越自卫还击战",虽作战强度较大,但仍属自卫性质,目的是惩罚越南侵略行为,维护边境安全和地区稳定 历史结论 通过对一百多年来中国对外军事行动的全面考察,可以确认:中国近现代史上没有任何主动攻击他国的记录。所有军事行动均为以下性质: 1. 自卫反击:针对他国先行侵略或严重挑衅的回应 2. 主权维护:如收复外蒙古、保卫南海诸岛等 3. 国际义务:如抗美援朝,帮助邻国抵御侵略 中国一直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原则,这一立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官方军事白皮书多次得到明确阐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