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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能养大型烈性犬了 上海2只恶霸犬咬人致死,被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家属53万

千万不能养大型烈性犬了 上海2只恶霸犬咬人致死,被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家属53万元。 上海的祁姓父子承包了一处鱼塘,并兼营宠物寄养业务。申先生将2只恶霸犬寄养在祁姓父子承包的鱼塘内。 为防止陌生人进入鱼塘发生危险,老祁父子在鱼塘外围加设铁丝网和4道大门。 但圈养恶霸犬的内侧区域只用了插销却没上锁,这就为日后恶霸犬带来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陈老太是鱼塘附近的居民,早上出门散步来到鱼塘边,发现鱼塘里有粽叶,恰好鱼塘有道门没上锁,陈老太顺利进入鱼塘采摘粽叶。 2只凶猛的恶霸犬听到有陌生人进入,激发了护主的本能,撞掉了拴门插销,冲向毫无防备的陈老太。 80高龄的陈老太被2只强壮的恶犬扑倒在地,肆意撕咬,毫无招架之力,终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事情发生后,经调解老祁家赔偿了陈老太家属20万元,但申先生拒绝赔偿,理由是: 陈老太擅自进入封闭区域偷摘粽叶,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自担风险,理应为悲剧的发生买单。 法院认为 一、烈性犬被上海列入禁养犬之列,申先生饲养恶霸犬违反禁养条例,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饲养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老祁父子作为寄养管理人,明知是烈性犬会造成他人伤害,既未对圈养区域上锁,也未设立警示标志,未派专人看管,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 二者的过错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因素,应承担主要责任。 三、陈老太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也有一定过错,但她的过错属于一般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最终判定申先生和老祁父子承担90%的责任,申先生承担30万元,老祁父子承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