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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官司磨了三年,终于判了。事儿得从2022年夏天说起,鹿儿岛县指宿市一家海滨酒店

这官司磨了三年,终于判了。事儿得从2022年夏天说起,鹿儿岛县指宿市一家海滨酒店里,一个21岁的女大学生在泳池为了救溺水的妹妹,自己没能上来。家属一纸诉状把酒店告了,要求赔1.5亿日元。最近法院判酒店赔差不多8000万。 这件事有个特别扎心的背景:在日本,泳池没有法律强制要求配救生员。很多人去日本酒店泳池可能都发现了,确实很少看到像国内那样坐着瞭望的救生员,基本算“后果自负”。 出事那会儿,女孩和妈妈、妹妹四个人去鹿儿岛旅行。本来计划不是住这家,是因为大女儿想体验指宿有名的“砂蒸温泉”,才临时改了行程。下午办完入住,两个女儿去泳池玩,妈妈没下水。结果不到20分钟,酒店工作人员就跑来通知出事了——妹妹在水里遇险,姐姐去救,妹妹自己挣扎着爬了上来,姐姐却没能上来。 法院判酒店输,主要指出了几个致命问题: 第一,泳池设计有问题。水深从1.3米突然变成2米,而且“普通使用者根本看不出那里居然深到2米”。酒店辩称“走一下就能感觉到水深变化”,法官没采信,认定这结构本身就带着相当高的溺水风险,酒店本该预见。 第二,警示等于没有。水深标识和警告标语做得一点也不醒目,基本算摆设。 第三,没人看、没设备。泳池边既没有监视人员(类似救生员),也没有配备救生设备。法院认为酒店在安全注意义务上明显疏忽。 出事泳池以前是有跳水台的,为了跳水才搞了这么深的池子。现在酒店已经在深浅水区之间加了醒目的黄色标线。据说全日本有大概12家酒店的泳池水深在2米左右。 女孩父亲在判决后说,法院能认定酒店有责任,总算能给女儿一个交代了。他真心希望这种悲剧别再发生。 这件事说白了,就是安全全靠酒店自觉,法律没硬性规定。出门玩水,尤其是带小孩的,得多留个心眼,看看池子结构清不清楚、边上有没有人盯着。毕竟玩一趟的代价,谁也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