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怀孕三个月丈夫突然要离婚,我想说 据九派快讯报道,怀孕三个月的陈女士因丈夫拒给300元生活费陷入婚姻危机,双方因经济观念和情惑需求差异多次争吵,结婚半年吵过多次,双方是重组家庭,两人各带了一个孩子,女方说男方不关心她,争吵时,男方总说,过不了,就不过,女方已怀孕三个月,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和生产一年内,男方不准离婚,女方提离婚可以判决离婚。我在思考,双方上一段婚姻失败了,为什么不总结教训呢?现在女方怀孕了,如果过不下去,个人认为,伤害最大的是女方,女方不想要孩子,打胎对女方身体伤害大,假如生下来,双方不和,对孩子成长不利,对男女双方也不利。个人认为,婚姻失败了,应该谨慎进入下一段婚姻,结婚,离婚频繁,对孩子伤害最大。各位条友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