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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木无声诉岁月生灵有情映青山——永顺检察以法治音符谱写生态保护新乐章

钟灵毓秀的溪州大地上,千年古木以苍劲枝干书写时光密码,灵动生灵用翩跹身影勾勒生态诗行。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法治+生态”两条主线,以法为弦、以责为弓,用“检察蓝”辉映“山水绿”,让青山碧水成为法治建设的生动注脚。

古树名木保护:让历史文脉在法治阳光下抽枝散叶

古树名木是“有生命的文物”,见证岁月变迁,承载文明积淀。作为“土司王朝”活化石的老司城遗址,其“松柏古道”上虬结的古树群,既是活着的历史档案,更是珍贵的生态瑰宝。

2023年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古树存在“身份证遗失”“坐标错位”等问题,立即启动“林长+检察长”双轨机制,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林业部门开展古树“健康体检”行动,不仅为每株古木定制了专属保护牌,还建立了相应档案库。如今漫步松柏古道,看着古树铭牌上的信息,仿佛聆听着每棵古树跨越世纪的生命故事。

检察官对古树名木生长状况进行现场核查

此外,该院还对“中国土家第一村”双凤村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古树的枝叶在法治微风轻拂下摇曳,续写生生不息的绿色故事,守护土家村落的生态记忆与乡愁。该院还依法打击破坏林木案件,积极推进生态修复“进行曲”,对滥伐者实行“补植令”,在案发地打造“检察公益林”。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林木保护普法宣传,强化“行政监管+检察监督+群众自觉”的保护合力,共同守护溪州森林资源,让人民群众在树影婆娑中深切感受到“树龄即年轮,法治即传承”的历史深意。

野生动物守护:用法律天平衡量生命重量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状态是衡量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随着数只野生画眉鸟在永顺县砂坝镇细砂坝村山谷重新鸣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对生态保护的生动宣言铿锵响起。

2022年5月,王某某在砂坝镇某水库坝下灌木林诱捕了2只野生画眉鸟,后又在溪边试图套捕时被村民发现并扭送至公安机关。2023年5月,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步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2024年9月,该院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定,依法向永顺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3月,永顺县人民法院判决责令王某某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00元。这笔带着司法温度的赔偿金,最终化作增殖放流活动中跃入河中的鱼苗,以及重新回归山林的雏鸟。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从个案办理到生态修复,再到公众生态法治观念的培育,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此。该院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依托“以水养鱼、以鱼净水”的生态循环模式,有效提升了水域生物多样性,促进了生态资源的可持续恢复与保护。同时,该院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氛围。

志愿者深入广场开展普法活动

“每片新叶都是大自然的馈赠,每次振翅都承载着生态希望。”该院检察长于永亮表示,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生命共同体,为建设万物和谐的美丽中国贡献永顺检察智慧。

文字:田秋霞杨枝荔

初审:王最

复审:王燕妮彭黎明

终审:田杭石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