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深化推进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动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进一步落地实施,标志着江苏在区域船检协同发展中迈出关键一步。

《方案》明确,江苏将全面实现船舶转籍与营运检验的“通检互认”,船籍港船舶可在江苏省内任一地方船检机构申请检验,江苏籍正常营运的船舶在有效期内转籍,转入船检机构不再实施现场检验,极大提升船舶检验服务效能。率先依托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和通检互认示范点,积极承接并高质量完成跨省船舶营运检验任务,推动形成“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结果互认”的省际通检互认新格局。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建立并运行区域联合审图机制,推动图纸区域互认,显著缩短船舶设计建造和转籍周期。积极组织搭建区域技术交流平台,强化绿色船舶技术储备。率先实现“一地监督、全省认可”,并积极推动与省外机构的互认合作,逐步构建起标准统一、高效协同的检修检测服务体系。
作为航运大省和船舶制造大省,江苏始终坚持以服务船东、便利企业为导向,以保障船舶安全为根本,积极融入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将持续加强船检队伍建设,优化检验服务网络,全面提升船舶检验便民利企水平,为“水运江苏”建设和航运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