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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精准“断流”医保金非法套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雪)国家医保局12月1日披露了近期查处的5起个人骗保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冒名就医、倒卖药品、伪造证明等多种手段,涉案金额从数千元至十余万元不等。

5名涉案人员均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责令全额退赔骗取的医保基金。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大数据监管系统已形成对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的监控网络。

国家医保局此次公布的5起案例中,两起涉及利用医保待遇进行药品倒卖。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的一起案件中,参保人关某编织了一个涉及多地的骗保网络。他通过刘某、孟某某等4人收集了70余张社会保障卡,然后以代购药的名义,在秦皇岛市21家医疗机构骗取司美格鲁肽等药品的医保报销,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这些药品随后被销往湖北武汉、河南开封、天津等地。关某的另一个身份是公职人员,2025年5月26日,其案件已被同步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

另一倒卖案例中,安徽省芜湖市的参保人肖某利用自己作为低保人员享有的医保待遇,长期超量开具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的药物。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期间,肖某隐瞒实际用药需求,骗取医生开具青霉胺、奥拉西坦片等药品,除自用外其余全部通过线上渠道销售,骗取医保基金5.2万元。

伪造证明材料成为骗保的另一主要手段。在河南省郑州市,参保人张某在工作期间意外坠落受伤,已经获得雇主赔偿的情况下,仍试图骗取医保基金。张某与妻子潘某合谋,谎称伤情为“下楼梯时不小心摔伤”,签订虚假的《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成功骗取医保报销费用39477.26元。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山东省烟台市。参保人王某在工作中手指被绞断,属于明确工伤范畴,但在雇主杨某的教唆下,王某妻子孙某在填写《意外伤害说明表》时隐瞒工伤事实,谎称“在家中受伤”。这一造假行为导致医保基金被骗取18070.63元。案件被查实后,三人均因诈骗罪被判刑。

从此次公布的案例来看,所有涉案人员均已受到刑事处罚。安徽省芜湖市参保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河南省郑州市的张某和潘某夫妇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各处罚金1万元。山东省烟台市的案件中,教唆造假的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此外,辽宁省本溪市参保人刘某的案件仍在审查起诉阶段。刘某在摩托车与货车追尾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但家属在医保报销环节隐瞒了第三方责任事实。导致医保基金多支出6549.11元。2025年8月8日,刘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国家医保局在通报中指出,大数据时代,所有违法行为都将留痕,任何触碰医保基金红线的行为,都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