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严禁违法违规使用社会保障卡套现的通告
为坚决打击利用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套取现金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欺诈骗保行为苗头,切实防范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风险,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任何方式,为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套现行为提供违法违规刷卡服务;
二、严禁参保人员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含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及其他非法利益;
三、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套现”中介服务及违法宣传活动;
四、严禁虚构医疗服务、伪造诊疗证明票据,或通过“空刷药品”“虚假住院”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
五、严禁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的行为。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城西区医疗保障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直接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欺诈骗保的,同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和每个参保人的共同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提供有效证据且查实的实名举报,将按照《西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举报方式如下:
西宁市城西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