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14岁女同学的14岁恶魔被判无期徒刑 。 在网上搜了一下“无期”的意思。 无期是指时间或程度的局限性,如“无穷尽”或“没有约定日期”。 法律术语上“无期”是指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惩罚 , 强制劳动, 是介于有期和无死刑之间的刑罚 。 但是犯罪分子入狱两年以后,如果表现良好可以依法减刑,但执行刑期最低不得少于十三年。 搞了半天,这个无期徒刑并不是我们理解的永远坐牢一辈子 , 在牢中如果表现良好,从无期可以变成有期 。 也就是说这个14岁的恶魔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他最多坐牢13年就出来了,可以重获自由,那时候他也就二十七八岁 或者30岁的样子。 而14岁的女孩,她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14岁 !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 。 想起这句话,我陷入深深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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