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河南郑州,一停车场老板发现,一辆车停了971天,停车费已累计到了39847元,老

河南郑州,一停车场老板发现,一辆车停了971天,停车费已累计到了39847元,老板联系车主,车主电话不接,V信不回,老板换了6个电话,还是打不通对方电话,老板报警,可警方回复,这是经营停车场,没有占道,交警无法拖车,车主忍无可忍,就是把车赔他,车都不值5000块钱,老板想把车给砸了,又怕车主回来讹他,老板进退两难……   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看这辆车还在不在;闭眼最后一件事,就是琢磨怎么能联系上车主。   河南郑州的宋先生对着停车场里一辆“尘封”的轿车,语气里满是疲惫与愤怒。   这辆车像一块“烫手山芋”,在他的停车场里盘踞了971天,累计欠下39847元停车费,而车主的电话始终畅通,却永远无人接听,微信消息更是石沉大海。   宋先生坦言,自己无数次想抄起工具砸了这辆车,可理智又提醒他:一旦动手,自己反而会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   这场持续近3年的纠纷,要从2023年3月30日下午说起。   当时,这辆轿车毫无征兆地驶入宋先生经营的路边停车场,车主没有下车说明停车时长,宋先生也按行业惯例,默认对方是临时停放,并未过多询问。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停,就停成了持久战, 一个月后,见车辆仍无人认领,宋先生开始警觉。   他通过车牌信息查到车主电话,添加微信后,对方终于有了回应,称自己长期在杭州工作,会尽快安排人来挪车。   当时我还挺理解的,出门在外难免有不便,宋先生说,他特意预留了这个车位,没再对外出租。   可这份包容,并没有换来车主的兑现,承诺的“尽快”变成了“周一”,“周一”又推迟到“周四”,几次推诿后,车主彻底断了联系。   微信消息发出去石沉大海,电话拨打过去永远是“无人接听”的提示音。   宋先生怀疑自己被拉黑,前后办了6个新手机号,不分白天黑夜轮番拨打,可电话始终能接通,却没有一次有人接。   这不是没看到,就是故意躲着我!宋先生的情绪从理解变成愤怒,又从愤怒转为无奈。   他经营的停车场本就是小本生意,场地租金、人工成本压得他喘不过气,一个车位被长期占用,不仅收不到分文,还少了一笔稳定收入。   三年下来,光少赚的租金就不少,再加上近4万的欠费,我快扛不住了,更让宋先生崩溃的是车辆的价值。   经二手车商估算,这辆布满灰尘、落叶堆积的轿车,现值不足5000元,就算车主愿意抵债,也抵不上欠费的零头。   朋友劝他把车拖到别处丢弃,可宋先生实在过不了心里那道坎,我是做生意的,讲究诚信,不能做占别人便宜的事。   他也曾试着报警,可交警到场后表示,车辆停放在经营性停车场,不涉及占道违停,不属于交警拖车范畴,只能帮忙联系车主,最终也不了了之。   案例背后,折射出同一个难题: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僵尸车”治理的边界又在哪里?   从法律层面来看,宋先生的维权诉求完全合理。根据《民法典》第235条和第238条规定,车主将车辆驶入停车场并接受停放服务时,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保管使用关系。   车主长期占用车位且拖欠费用,属于无权占有,侵害了宋先生的物权。   宋先生不仅有权要求车主返还车位、支付拖欠的停车费,即便车辆拍卖款不足以抵偿欠费,也可就差额部分向法院主张赔偿。   胜诉后若车主仍拒不履行,还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冻结划扣银行存款、处置其他财产等方式实现债权。   但法律途径也存在现实门槛。对宋先生这样的小经营者来说,打官司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就算最终胜诉,执行过程也可能一波三折。   这也是很多经营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宁愿忍气吞声,也不愿走法律程序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停车场经营者也不能擅自处置车辆,一旦采取砸车、拖车丢弃等行为,反而可能构成侵权,面临车主的索赔,陷入“维权不成反被告”的困境。   这场纠纷的核心,早已超出了“停车费”本身,而是触及了契约精神、权益平衡与社会治理的深层问题。   车主长期占用他人经营资源,欠费后故意失联,是对契约精神的漠视;而宋先生“想维权却怕麻烦,想处置又怕违法”的困境,则暴露了部分地区“僵尸车”治理机制的不完善。   如何既保护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经营者因情绪过激采取过度处置行为,同时兼顾车主的合法诉求,不让“一拖了之”成为常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如今,在记者的介入下,车主终于有了回应,承诺在下周一前安排人处理此事,宋先生表示,愿意再给对方一次机会,但如果届时仍无结果,他会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这场持续近3年的纠纷,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基石,也是社会运转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