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协助在日本机场滞留且准备回国的人员时,应进行区别对待,摸底调查他们抵达的时间和目的。国家在提醒前抵达日本的人员,正常安排回国;在提醒后抵达日本的人员,区别对待。前往日本的人员,目的分为三类:一类是公务前往,二类是留学,三类是商业出行,四类是旅游。公务和留学是国家安排的,必须优先回国,商业出行属于个人行为,正常安排回国即可。第四类是旅游,属于个人行为,且属于在国家提醒后仍然前往日本的人。显然,这类人不受欢迎,因为他们没有遵守国家的提醒,而是在国家提醒后仍然前往日本,属于冒险滞留日本的人。这类人的滞留时间越长,越不受欢迎,但也不能随便遣返,让他们在日本机场等待回国。显然,这类人的目的最不明确,要回国也不是,不回国也不是。其他三类人的目的明确,一旦查明身份,就会立刻安排回国。这类人的心里肯定会不平衡,为什么我的滞留时间比那个人长,但那个人先回国。为了避免引发不满,必须先安排其他三类人回国,再安排这类人回国。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