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坐地铁时由于晃动的厉害就蹲坐在了地铁的地板上,由于列车进站时产生的剧烈晃动,使身边的一位人高马大的男子没有抓紧扶手,一下子摔倒砸在了女子身上,导致她腰椎骨折,经鉴定伤情达到了10级。随后女子把地铁公司告上法庭,她认为由于地铁公司没有保证列车平稳运行,导致其他乘客摔倒砸伤了她,索赔27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地铁公司确实存在列车运行稳定性不足和客流控制不足等问题,承担百分之70的责任,而女子作为成年人应到对周围环境的危险性有一定的预判,不应当坐在运行列车的地板上,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百分之30的责任! 我觉得:地铁里不该蹲着,要么坐,要么拉好扶手站着,蹲着是错误的,有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