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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分遗产 最终判令无效 房产处分需谨慎 蒋某在妻子离世后,未经过其他继承人同

擅自处分遗产 最终判令无效 房产处分需谨慎 蒋某在妻子离世后,未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与次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子成交价100万元,但实际支付为0元,知晓此事后,蒋某的其他子女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子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擅自处分遗产,确认二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我是天津执业律师,以上案例是我经办的真实案例,现实生活中,类似案子并非孤例,虽然房子登记在蒋某名下,但其妻子去世后房子属于其妻子的部分已经发生了继承,蒋某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其次子作为家庭成员,在明知涉案房屋系遗产的情况下,仍然与办理过户,未支付对价可见并非善意,双方恶意串通的行为,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因此法院确认二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继承国内房产 诉讼律师 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