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吴亦凡经纪公司追缴诉讼费执行详情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日对吴亦凡经纪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案执行(案号:(2025)粤2072执恢7935号),要求其缴纳诉讼费38,563元。因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法院于11月25日对法定代表人吴林(吴亦凡表哥)发出限制消费令。 限消措施:禁止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行为。责任主体:该公司由吴林持股99%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曾是吴亦凡商业活动的核心运营主体。法律义务的严肃性诉讼费缴纳是诉讼法定义务,逾期未缴将触发查封资产、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此次小额追缴凸显司法对责任穿透的“零容忍”,无论债务大小均需履行 法院向吴亦凡经纪公司追缴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