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群说台湾没有烂尾楼,一查还真是,台湾是期房先付定金,房子盖完之后才付首付和贷款,有效的避免了烂尾楼的产生 和不少地方 “先掏空钱包付首付,再苦等交房” 的模式不同,台湾的期房交易玩的是 “先付定金探路,房子盖完再结账” 的套路,从根上断了开发商卷款跑路的念想,难怪能把烂尾楼这事儿近乎杜绝。 这套流程说起来不复杂,但每一步都掐住了关键。普通人买期房,先交一笔定金锁定房源,比例大多在总房款的 5% 到 10% 之间,这笔钱不会直接进开发商口袋,而是由银行或第三方机构监管,相当于给买房人留了条退路。 接下来的付款节奏完全跟着工程进度走,房子盖到封顶节点,再付一部分款项,等到全部竣工、通过验收能交房了,才需要交齐首付、办理贷款手续。这种 “房子落地,钱才落地” 的规则,让开发商想挪用资金都没机会,毕竟没交房就拿不到大头房款,烂尾对他们来说得不偿失。 支撑这套流程的,是台湾针对性的监管规则和法律保障。2022 年通过的 “平均地权条例” 修正草案,把楼市监管玩得更细,不仅限制预售屋随意换约转售,防止开发商炒作房源,还明确规定炒房最高可处 5000 万新台币罚款,限期不整改还能连续处罚。 草案还建立了检举奖金制度,谁发现开发商违规销售,查证属实就能拿到罚金分成,相当于发动全民盯着楼市乱象。对于开发商的资金管理,也有明确要求,预售款必须优先用于工程建设,银行会盯着资金流向,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盖房子上,不是被拿去搞其他投资。 这种模式下,开发商想烂尾都没底气。台湾的建商要想拿到预售资格,得先满足一系列条件,比如自有资金比例达标、工程进度有明确时间表,还得签订定型化契约,把交房时间、房屋品质、违约责任写得明明白白。 一旦出现延期交房或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凭合同直接维权,法律会明确界定责任方。鸿海集团创办人郭台铭曾吐槽台湾建商缺乏约束,提到基泰大直建案出现民宅下陷的质量问题,但即便如此,也没出现过开发商跑路、房子烂尾的情况,受灾住户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而非面对 “房财两空” 的绝境。 对比一些地方的楼市乱象,台湾这套操作简直是给买房人上了双保险。不少人买房时,房子还只是图纸就交了大半首付,结果开发商把资金挪去拿地、炒股,工程没钱推进就烂尾,购房者背着房贷却住不上房。 而台湾的规则里,银行扮演着 “把关人” 的角色,贷款手续要等交房后才办理,意味着银行只有确认房子没问题了,才会把贷款打给开发商,这就倒逼银行主动监管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毕竟他们也不想面对 “房贷放出去,房子却烂尾” 的风险。 实际案例里,台北市某热门预售楼盘的销售数据很能说明问题。该楼盘推出 200 多套房源,全部采用 “定金 + 竣工付款” 模式,开盘三个月就售罄,却没出现一起纠纷。有购房者分享经验,买期房时只付了 8% 的定金,中间看着房子一层层盖起来,直到拿到验收合格证明,才交了首付、办了贷款,整个过程心里踏实得很。 这套制度让楼市回归理性,少了投机炒作的空间。“平均地权条例” 禁止预售屋随意转售,除了配偶、直系血亲等特殊情况,购房者不能把没交房的房子转卖给第三人,开发商也不能协助这种操作,违规者要按户栋罚 50 万到 300 万新台币。这就杜绝了 “炒楼花” 的现象,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也减少了开发商为了炒作而盲目拿地、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私法人购买住宅用房屋也被纳入许可制,5 年内不能随意转让,进一步遏制了资本炒作楼市的空间。 可能有人会问,这种模式会不会让开发商资金压力太大?其实不然,台湾的建商早就适应了这种节奏,通过精细化管理控制成本、加快工程进度,毕竟早交房就能早拿到尾款。而且银行虽然不会提前放贷款,但会给开发商提供工程建设贷款,前提是工程进度达标,这既解决了开发商的资金需求,又通过贷款监管确保工程不脱节。 这种多方制衡的机制,让楼市形成良性循环,开发商专心盖好房子,购房者放心买房,监管方守住规则底线。 李立群说台湾没有烂尾楼,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在兜底。从 “先交房再付款” 的交易流程,到 “重罚炒房” 的监管规则,再到 “全民监督” 的保障机制,每一环都在挤压烂尾楼的生存空间。 这种模式的核心,是把买房的风险从购房者身上转移到了开发商和监管方身上,让 “房子盖好” 成为拿到房款的前提,而不是让购房者赌开发商的良心。 在房价高企的当下,这种 “稳扎稳打” 的楼市模式,给人不少启发。它证明了烂尾楼不是预售制的必然结果,而是监管缺位、规则失衡的产物。 对普通人来说,买房最朴素的愿望,就是花了钱能顺顺利利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台湾这套模式,恰好满足了这份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