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找“小姐”,结束后“小姐”给她介绍“女同事”,男子就让她将女同事叫过来。 本来以为只是多叫个人,谁知道敲门声突然响起,那名刚到的女同事吓得直接往12楼窗外爬,结果当场没了气息。 这事儿发生在2023年7月的咸阳某酒店,现在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于某和介绍的刘某要赔33万多,这事你怎么看? 这案子里三方都有责任,但法院判于某和刘某承担30%责任,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俩的行为把人置于了危险境地。 蔡某自己作为成年人,选择爬窗逃生,肯定要负主要责任,这70%的责任比例倒是合理。 毕竟当时敲门的只是酒店排查电器故障的工作人员,根本不是警察,要是当时冷静点,也不至于送命。 法院判决的时候,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里的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于某的邀约和刘某的介绍,本身就创造了这个危险环境。 之前上海也有类似的案子,嫖客没阻止女方跳窗,最后被判了25%的责任,看来各地法院在这类问题上的尺度差不多。 不过这次多了个介绍人刘某,两人连带责任,赔偿金额自然也上去了。 蔡某的经历让人挺唏嘘的。 才22岁,农村出来的,初中文化,听说一个月能挣1万2,结果钱没焐热,命先没了。 后来查她的社交账号和银行流水才发现,中介抽成特别狠,能拿到一半,有时候还得被迫接不情愿的“服务”。 这行的水是真深,外人根本想象不到。 现在很多酒店的窗户安全措施根本不到位,10层以上按理说要有限位器,不让窗户开太大,可出事的这家酒店明显没做到,这也是个隐患。 而且访客登记制度形同虚设,蔡某进房间的时候根本没人查身份,要是酒店管理严点,说不定能避免这场意外。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因为卖淫嫖娼出意外的有37起,83%都发生在10楼以上的酒店,爬窗逃生简直成了行业“标配”。 这背后反映的问题不只是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还有整个社会对这类边缘群体的救助缺失。 全国才23家救助机构,一年救不了3000人,缺口太大了。 这33万赔偿里,丧葬费4万多,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剩下的是死亡赔偿金。 蔡某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这笔钱对她父母来说,可能是唯一的慰藉了。 但再多钱也换不回女儿,说到底还是非法交易惹的祸,一旦沾上,风险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如此看来,这个案子暴露的问题挺多的。 酒店安全管理要加强,救助机制要完善,更重要的是得让人知道,有些事碰不得。 现在网络预约这么方便,有些人觉得隐蔽就没事,真出了事谁也跑不了。 希望这起悲剧能让更多人警醒,别为了一时快活,把自己搭进去。 法院的判决既是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也是给社会敲个警钟。 非法交易不仅违法,还时刻伴随着生命危险。 无论是从业者还是消费者,都该好好想想,为了这点利益值不值。 同时相关部门也得行动起来,从酒店设施到救助渠道,多管齐下才能减少这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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