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刚刚进入江西赣州某技术学院就读的学生赖某曾向辅导员反映自己无法适应所分寝室的情况,并希望换寝室。在协调无果后,赖某跳河自杀身亡。11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份一审判决书中获悉,一审法院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学校对学生在宿舍吸烟、赖某要求更换宿舍等处理存在不当,且与赖某自杀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次要责任,酌定为30%。法院判定,某技术学院赔偿赖某家属各项赔偿款合计302946.1元。 评论: 我们读书的时候没人抽烟,熄灯时间到了大家准时睡觉,如果还想学习的自己会弄个小台灯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很微弱的用。在公共宿舍,不影响别人也是一种素质 当年我上大学的时候,5名舍友也是每天玩游戏到凌晨两三点,从不关灯并把声音开的特别大,外加抽烟吹牛,当时我准备考研,现在还记得那种想睡觉睡不了的焦躁崩溃心情,都说跟大学同学情感真挚,但毕业后我跟他们几无联络。 学校统一管理,到点拉闸,看谁还不睡??抽烟罚款,学校管理太松散了,可以说根本没有管理!!处理问题简单粗暴!! 当年读大学时遇到同样的问题,找到隔壁宿舍同样爱抽烟熬夜玩游戏的同学自己调换的;他也挺高兴的,毕竟人以群分。 我儿子也遇见了这样的舍友!打游戏到两三点,并且不戴耳机,抽烟……一个寝室七个辽宁一个新疆,那七个不要脸的就天天这样……幸好,我儿子换了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