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男子李某装修房子雇了贴砖师傅王某,施工时王某意外发现瓷砖包装二维码,扫码中了6666元奖金,李某得知后觉得奖金该归自己,要求王某返还遭拒,便将对方告上法庭,这奖金到底该归谁呢? 李某站在自家毛坯新房的客厅中央,双手叉腰,认真打量着即将铺设瓷砖的地面。他是个性格细致的人,眼看着新房装修进入收尾阶段,既兴奋又紧绷,总希望每一处都做得完美。 为了省心,他特意选择了质量不错的品牌瓷砖,并从熟人介绍处请来了贴砖师傅王某。 王某五十多岁,手艺好,做人也和气。 多年来他凭借朴实与踏实,在附近小区积累了不错的口碑。 当天清晨,他准时来到李某家,带着工具箱和水桶,像往常一样先检查材料质量。李某陪着他一起拆开瓷砖包装,逐一查看是否有磕角、色差。 就在这时,王某随手翻起一摞瓷砖包装盒,突然注意到盒子内侧印着一个不起眼的二维码。 瓷砖厂商为了促销,在包装上贴了抽奖码,但信息非常细小,甚至连李某也没注意过。王某很好奇,随口笑道:“现在厂家噱头真多,贴个码就是让人扫着玩。” 李某听后随意回了一句:“没什么用的,估计就是些营销广告。” 王某边说边掏出手机:“那我扫着看看,权当图个乐呵。” 随着“滴”的一扫,手机屏幕突然跳出一行大字:“恭喜您获得6666元现金红包!请按提示填写信息领取。” 王某愣住了,以为是恶作剧。他眯起眼又看了两遍,确认无误后,忍不住乐得合不拢嘴:“李哥,你看这竟然是真的!我居然中奖了!” 李某起初也被吓了一跳,但当意识到“6666元”是真金白银时,他的表情逐渐凝重起来。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这批瓷砖是他花钱买的,包装属于他,那么抽奖机会是不是自然也该归他? 王某的兴奋来得太快,他当即按提示提交了手机号和身份证信息,领取流程自动完成,系统跳出提示:“奖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您的账户。” 短短几分钟里,一种“既成事实”的落差让李某越想越不舒服。 “王师傅,这个奖……我觉得应该归我吧?”李某语气尽量保持平静,但声音里已经带着明显的不满。 王某愣了一下:“李哥,这是我扫出来的啊。而且是我先发现的二维码。” “可包装是我的。”李某皱起眉,“你来我家施工,发现我买的材料上的抽奖活动,就顺手扫了,把奖金拿走,这说不过去吧?” 王某也有些急了,但仍保持礼貌:“我当时问你,你也说随便扫。我是真没想到能中这么大的奖。” 两人立场截然不同,一时僵持不下。 几天后,奖金如期到账。沟通无果的李某越想越气,决定走法律途径。他找到当地法院立案,要求王某返还全部6666元。 李某的律师指出:“瓷砖与包装属于李某所有,抽奖活动是随产品附带的权益。王某并非购买人,却利用该权益获取奖金,显然不当得利,应全部返还。” 王某也作出解释:“我扫之前问了李某,他并没有阻止,也没有提示是他的抽奖机会。我主观上认为厂家的活动对任何扫码者开放。而且二维码也没写‘限购买者’。” 法官翻阅材料,又查看厂商抽奖活动的规则。在规则中确实写有“所有抽奖机会仅针对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但包装上并没有醒目提示。 经过综合考量,法官给出了判决。 虽然抽奖原则上应归购买者李某,但王某是在双方交流未明确的情况下扫码,并无明显恶意,且奖金领取过程中付出了自身信息和时间成本,均有一定参与贡献。 因此,法庭依据《民法典》关于公平原则、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的相关条款,认定应由王某向李某返还其中一半,即 3333元。 判决宣布时,庭上两人都沉默了几秒。 李某觉得多少有些遗憾,但判决给了他合理补偿,也算平衡了心中不快。而王某则明显松了一口气,立刻从口袋掏出手机,当庭将款项转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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