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11月26日下午,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现场。
为推动成渝地区共建科技创新中心,经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会、科技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对接,协同开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条例草案》既在协同条款等方面规定一致,又在打造重庆实验室、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方面体现了重庆特点。
近年来,重庆大力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倾力打造“智造重镇”、建设“智慧名城”,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在推动科技创新向纵深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然而,根据调研发现,重庆仍存在现有科技政策制度层次较低、政策效力不够稳定等问题,难以保障创新活动深入开展。为加快推进重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制度保障,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该标题列为2025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条例草案》共23条,未分章节,重点围绕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统筹规划、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推动创新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主要包括政府及部门职能职责、规划布局、创新平台基地、科技企业、创新人才、配套要素保障、川渝协同创新等内容。
在规划布局方面,《条例草案》明确,本市组织编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突出以西部(重庆)科学城和两江新区为核心承载区、以成渝中线科技创新走廊为主轴,联动全市的创新空间布局,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载体和产业创新中心,形成空间集中、产业集群、创新集成的市域创新格局,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在创新平台基地方面,《条例草案》明确,市科学技术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在渝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庆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完善管理、评估和激励机制;围绕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领域建设重庆实验室,创新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一体推进科技攻关、人才集聚培养、成果转化应用。
上游新闻记者郭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