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张佑赫职场霸凌张佑赫殴打员工名誉权案败诉 前偶像组合 H.O.T. 出身歌手张佑赫超话的一名所属公司员工曾爆料称自己遭到张佑赫的辱骂和殴打,却因名誉损害被诉上法庭。不过,该员工在一审中获判无罪。张佑赫反称是员工殴打了自己,但法院表示“无法认可其陈述的可信性”,未予采信。A某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网络社区发文称,自己曾两次遭张佑赫殴打。第一次发生在2014年初。两人在海外出差时同乘一辆出租车,A某称张佑赫突然戴着皮手套,用拳头猛击他的后脑。在电视台也发生了类似情形。A某称,2020年演出前自己正在为张佑赫佩戴麦克风时,他打了自己的手并骂道:“哎—(脏话)”。张佑赫对此回应称纯属捏造,并以名誉毁损提告。不过检方判断:关于遭殴打和辱骂的内容属“事实”,而关于2020年在电视台遭殴打的部分为“虚假”,因此于2023年5月起诉A某。张佑赫向警方陈述称,2020年在电视台被打的反而是他自己。他说:“演出前我正在整理腰间的麦克风和线路,但因为看不清需要人帮忙。当时A某就在附近却不帮忙,只在后面看着。我请求帮助后,A某走过来,用右手‘啪’地一下打了我的手。”张佑赫还称,因当天的袭击,他患上了舞台恐惧症及创伤后压力障碍(PTSD)。本次审判的争点是2020年张佑赫是否遭殴打。A某与张佑赫各执一词。有关第一次殴打的爆料已被查明属实,法庭认为其属于“为公共利益的揭发”,不构成违法(即事实陈述的名誉毁损)。法庭指出:“综合考虑公司代表与员工的关系等因素,很难认为A某会毫无理由殴打张佑赫。相反,身居优势地位的张佑赫因情绪激动而打A某,更为符合常理。”并批评说:“张佑赫对事发地点、目击者有无等关键部分陈述不一致。其陈述方式及内容的矛盾难以视为简单的记忆偏差,更可能是为了掩盖自身行为,意图颠倒加害人与受害者的关系。”关于A某的陈述,法庭认为“内容具体,与情境自然吻合。如果是为了诽谤张佑赫而编造,极可能会把殴打程度和细节描述得更戏剧化。难以认定A某明确指摘虚假事实到无可怀疑的程度”,因此判处无罪。检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