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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这是另一种竞速的违法行为 高速“龟速车”并排堵路 高速“龟速车”并排堵

【热评】这是另一种竞速的违法行为 高速“龟速车”并排堵路 高速“龟速车”并排堵路并非新鲜事,铜仁高速曾发生两辆货车并排低速行驶10公里、导致后方车辆积压的事件,类似场景在多地高速屡见不鲜。这种行为绝非“开得慢”那么简单,而是明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违法行为。更值得深思的是,其性质是否已超出普通交通违法,触及治安违法甚至刑事犯罪的边界? 谈及危险驾驶,人们往往想到飙车竞速的“比快”,这类行为情节严重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反过来,高速上故意低速行驶、甚至互相“比慢”的行为,难道不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竞速?高速公路本有最低限速标准,快车道最低车速可达每小时80至110公里,而“龟速车”常常以50公里左右的时速行驶,这种极端速度差所带来的风险,丝毫不亚于超速飙车。 长张高速曾因货车低速行驶引发追尾事故,黑色小车避让不及撞上护栏,这类案例印证了“比慢”竞速的致命性。高速车流中,突然出现的“龟速车”如同移动路障,后方车辆难以及时预判,易引发连环追尾或紧急变道事故。从危害程度来看,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与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精神高度契合,按此定罪处罚并不冤枉。不按交规行驶的行为,唯有明确其法律边界、加大惩戒力度,才能遏制这种“慢下来的危险”,维护好高速通行的秩序,保障你我他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