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黑龙江省克山县司法局北兴司法所成功化解北兴镇某小区锅炉工与物业公司因误工及临时雇工费用产生的纠纷。
克山县北兴镇某小区锅炉工王某因家中突发急事,未提前与物业公司充分沟通便擅自误工5天,导致小区供暖面临中断风险。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物业公司紧急雇佣临时人员接替王某工作,顺利完成5天供暖任务,期间产生临时雇工费用1500元。王某返回工作岗位后,物业公司提出该笔临时雇工费用需从王某工资中全额扣除,王某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误工,且物业公司未与自己协商便扣除工资不合理,双方就费用承担问题争执不下。多次沟通无果后,王某向北兴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接到求助后,北兴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同时前往小区走访部分居民,核实供暖保障情况及临时雇工的实际工作内容与费用标准。为快速化解矛盾,工作人员邀请双方当事人前往司法所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首先向双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王某擅自误工虽事出有因,但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对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及小区供暖造成一定影响,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指出物业公司在雇佣临时人员前未与王某充分协商,直接决定扣除全额费用,也存在沟通不当的问题。

图片由北兴司法所提供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王某自愿承担临时雇工费用的60%,即900元,剩余40%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该笔费用从王某当月工资中扣除,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