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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FFLESINTERIOR(01376)接获投诉信有关董事会主席串谋诈骗本公司及其少数股东的指控

RAFFLESINTERIOR(01376)发布公告,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其于2025年11月18日接获一封由匿名投诉人发出致(其中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的投诉信(投诉信);投诉信的标题为“涉嫌串谋诈骗RafflesInteriorLimited及其少数股东”。

投诉信提述投诉人就构成买卖协议标的的地块进行的独立调查;该地块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西段以北(目标资产,地块编号为G12204-0134),其所有权结构已于澄清公告内披露。

投诉信(辅以证据文件)披露:目标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订明须于2025年12月3日动工建设,并须于2026年12月3日前完成所有建设,否则可能面临包括没收及註销该土地使用权的罚则;目标资产目前尚未开发;目标资产于建设完成后的估计土地价值为人民币1.2亿元,远低于买卖协议中就目标资产协定的合约价3亿港元;及加上开发目标资产所需的发展及/或建设成本,市场数据显示上述合约价相较现行市价属严重高估,故此明显企图使卖方(据买卖协议所示,其签署人为郑能欢先生的配偶唐菊娣女士)获得不当利益及欺骗本公司及其少数股东。

董事会强调,董事会仍然坚决不进行收购事项。董事会虽获呈交买卖协议(由郑能欢先生在未经适当授权下代表本公司签署),惟未获提供任何其他佐证文件,包括目标资产交易对手方及最终实益拥有人的身份证明、尽职审查报告、目标资产估值报告以及将目标资产估值定为3亿港元的依据等。尽管董事会已决定不推进收购事项,惟有关买卖协议的终止协议仍有待呈交董事会,而确保买卖协议获合法终止始终属董事会的应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