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学校遭遇校园欺凌后,无奈转学,转学成本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一起学生被欺凌事件引发网络关注。

图为事发现场。图片来源于网络视频截图
陕西榆林佳县中学一名学生家长近日向媒体求助称,自己的孩子王某某在今年3月遭遇校园欺凌,被多名学生围殴,致脑外伤、腰椎间盘突出、背部腰部软组织损伤等。孩子住院28天,回家后又休养多月,目前恐惧回校上课,害怕出门。

图为王某某的诊断证明。
记者联系到佳县中学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此事。佳县教体局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处理,当地教育部门也已给被欺凌的学生王某某找了新的学校,系民办学校,有两所可以选择。但对于家长反映的因经济问题无法承担新学校费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公办学校要考上去的,这种问题,按政策要求没办法解决”。
“孩子是在校被欺凌后才导致被迫转学,难道转学成本和后续的教育成本还要由受害者来承担?”很多网友对此表示不解和难以接受。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学生因特殊原因从一所学校转学到另一所学校,其中会涉及诸多环节,除正常学业课程外,后续学费等转学成本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该起事件中,当地教育部门安排受害学生转移到民办学校,今后学生上学费用也将有所提高,因此当地教育部门在处理相关事件时,必须要考虑到受害学生一方的切身利益,了解受害一方的诉求,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而不是在事件发生后,简单将受害学生安排到其他学校了事。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主任上官丙权指出,在处理被欺凌学生转学问题上,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尊重被害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从法律角度而言,学生与学校之间成立的是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另外同意或者未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针对此次事件中,教育部门将受害学生转学到民办学校过程中所产生的转学成本问题,从法律理论上讲,该转学成本应当由违约方(即陕西榆林佳县中学)承担。作为服务合同的相对方,如果因学校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导致学生被欺凌进而产生转学等情形的,学校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学生或者学生的监护人在此类情形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有可能会减轻学校承担的违约责任。
“受害者被迫转学,后续成本是否应由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来承担?”针对网络上一些网友提出的观点,上官丙权解释称,对于校园欺凌一方,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其中,施暴的学生承担侵权行为人责任,施暴学生的监护人要承担未尽到监护责任的赔偿责任。当前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施暴者承担后续转学等成本”的类似规定,但是可以依据合同法律相关理论规定作为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如果因校园欺凌出现了转学,且转学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成本,该成本构成了被欺凌学生的损失,那么该损失可以在侵权案件中进行主张,但因为转学过程中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能否被法院支持,还需要承办法官进行综合考量。
校园欺凌一直是社会热点、舆论焦点和治理难点,校园欺凌也绝非学生间的“小打小闹”,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上官丙权介绍,目前,校园欺凌除适用于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一般性法律规定外,也适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门法律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学生欺凌行为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筑牢了法律保障。其中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针对学校责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上官丙权认为,学校方面应当压实对校园欺凌问题的管理责任,要根据学校管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应对方案。学校不仅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更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心理疏导。同时,要用多种方式加大对防范校园欺凌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此外,在发现学生遭遇校园欺凌时,要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反映,配合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储朝晖补充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还要培养学生间的平等、尊重和互助意识。他注意到,多数时候,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是因为同学之间没有学会协商,一旦产生差异或者分歧时,有些人就会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学校、社会营造出良好氛围,学生之间遵守规则、互相尊重,那校园欺凌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在储朝晖看来,采取措施防治固然重要,但还要从源头上在学校形成“平等、尊重、协商、守规则”的良性生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霸凌的问题。此外,还要不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家校社要形成合力,织密防范校园欺凌安全网,共同营造对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氛围。
栏目主编:张武文字编辑:傅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