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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四川遂宁,女子打电话让丈夫接她下班,可丈夫却没接,女子心里憋了股火,

“冤不冤?”四川遂宁,女子打电话让丈夫接她下班,可丈夫却没接,女子心里憋了股火,回家后和丈夫大吵一架,争执中,女子扬手给了丈夫一巴掌,没想到,丈夫反手还了她一巴掌,还把她打成耳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下性质彻底变了,检察院认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可丈夫一方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顶多算防卫过当。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大英县人民法院的宣判声落下时,小周攥紧了手里的纸巾,指节泛白。   拘役六个月,这个结果让他始终没法甘心,明明是妻子张女士先打了自己,怎么最后成了自己负刑事责任?   而坐在旁听席的张女士,摸着左耳上的助听器,视线落在法院走廊的“家和万事兴”标语上,眼泪悄悄砸在袖口。   事情要从那个降温的傍晚说起,张女士加班到六点多,走出办公楼时,冷风裹着雨星砸在脸上,冻得她缩了缩脖子。   作为外贸公司的跟单员,她当天处理了三笔紧急订单,连口水都没顾上喝,此刻只盼着丈夫小周能开车来接。   可第一次拨电话,无人接听;十分钟后再拨,依旧是机械的忙音。   站台上的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里飘着雨丝,她看着同事被家人接走的背影,加班的疲惫和被忽视的委屈,像温水煮青蛙似的,慢慢熬成了火气。   半小时后,张女士冻得鼻尖通红,终于拦到出租车,推开门的瞬间,她的火气彻底绷不住了。   客厅没开灯,而小周窝在沙发里玩手游,手机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连她关门的声响都没惊动。   我打了两次电话你不接!在冷风里等半小时你知道吗?张女士把包摔在玄关,声音带着哭腔。   小周刚结束一局游戏,被突如其来的质问搅了兴致,头也没抬,调静音了没看见,打车回来不是一样?至于这么吵吗?   这句话成了导火索,张女士想起自己怀孕时小周也是这样,沉迷游戏忘了去医院接她;想起上次孩子发烧,她打电话求助,小周因为在和朋友开黑没接。   过往的委屈涌上来,她冲过去拽小周的胳膊,争执中见小周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抬手就扇了他一耳光。   清脆的响声让空气凝固了两秒,小周猛地抬头,眼里全是怒火,反手就回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力道极重,张女士当场被打得撞在茶几上,左耳传来钻心的疼,耳朵里像塞了团棉花,什么都听不清了。   第二天的医院诊断书,给这场争吵定了性,左侧耳膜穿孔,轻伤二级,拿到报告的张女士又气又悔,在姐姐的劝说下报了警。   面对民警,小周一直喊冤,是她先动手的,我就是气不过还手,怎么就成故意伤害了?   他的律师也提出,夫妻间的冲突具有突发性,情绪激动下的反击不该等同于陌生人之间的伤害,顶多算防卫过当。   但检察院的指控一针见血:正当防卫从来不是“以暴制暴”的借口。   法院审理时,法官的解释让在场人都静了下来,张女士先动手确实有错,但那一巴掌属于轻微侵害,没有持续攻击的意图。   小周作为成年男性,完全可以躲开或抓住她的手制止,可他选择用远超对方的力度,打在头部这种敏感部位,这已经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   最终,考虑到小周是初犯,事后主动道歉,法院判处他拘役六个月,判决传到网上,评论区吵成了一锅粥。   有人说“女方先动手就该有心理准备”,也有人反驳“还手可以,但把人打成轻伤就是伤人”。   庭审结束后,小周在看守所会见室里红了眼,我以为夫妻间动手没那么严重,早知道会毁了家,打死我也不会还手。   张女士也后悔,要是当时我能坐下来好好说,不是先动手,也不会走到这步。   这场悲剧里,没有赢家,那记打穿耳膜的耳光,不仅伤了身体,更碎了夫妻间的信任。   家从来不是“拳头说话”的地方,那些没接的电话、不耐烦的回应,本质上都是沟通的缺位,可一旦动了手,就从家庭矛盾变成了刑事犯罪。   要避免这样的悲剧,事后追责远远不够,社区不妨设“家庭冲突调解站”,让有矛盾的夫妻能及时找到倾诉的出口。   企业和学校可以开展“情绪管理课”,教大家怎么在愤怒时“踩刹车”;社区民警也该多进小区普法,让“轻伤二级即入刑”的常识走进每个家庭。   就像法院走廊的标语写的“家和万事兴”,真正的家,靠的不是谁的拳头硬,而是谁能先冷静下来,把“我生气”换成“我委屈”,把“你不对”换成“我们聊聊”。   毕竟,再大的火气,也不该用亲人的伤痛和自己的自由去换,这道红线,每个家庭都该牢牢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