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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000887)与人形机器人企业傅利叶智能达成战略合作 聚焦谐波减速器等核心部件

11月24日,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鼎股份,证券代码:000887)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傅利叶智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针对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展开多维度全方位合作,重点推进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力觉传感器、轻量化骨骼、空心杯电机等核心部件总成业务的发展。

合作聚焦人形机器人核心部件傅利叶智能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配套

根据公告,本次合作旨在发挥双方优势,中鼎股份旗下子公司在机器人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力觉传感器、轻量化骨骼、空心杯电机等部件总成产品业务已具备稳步推进基础,傅利叶智能将协助公司推动上述业务发展,支持完成产品需求的规划、设计、研发等工作。

协议明确,在涉及相关机器人部件产品时,傅利叶智能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作为配套商;若中鼎方无法满足要求或提供与第三方同等条件,傅利叶智能可考虑其他供应商。

合作方为外商投资科技企业具备机器人领域技术积累

公告显示,傅利叶智能成立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注册资本404.936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顾捷。其经营范围涵盖智能科技领域技术开发、电气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聚焦智能机器人领域。

中鼎股份强调,公司与傅利叶智能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且傅利叶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对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据公告披露,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于合作影响,中鼎股份表示,协议签署有利于双方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加强产品开发、工艺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推动公司相关部件总成业务发展,契合战略规划及市场需求。但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未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安排,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年度影响将视后续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风险提示:框架协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过往合作项目均正常履行

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中鼎股份披露了最近三年已签署的框架性协议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披露时间

名称

履行情况

2025年2月12日

公司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2025年2月21日

公司与深圳市众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2025年3月3日

子公司安徽睿思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股东持股稳定暂无减持计划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中鼎股份表示,将密切关注协议履行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