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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和管理规定》发布民办学校迎发展新机遇

泉州网11月23日讯(融媒体记者吴宗宝通讯员蒋彩明)近日,泉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泉州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和管理规定》,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秩序,提升培训质量,标志着泉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行业迈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为人才培养重要力量,在促进就业创业、推动产业升级中发挥关键作用。为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三部门联合制定《规定》,通过明确办学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强化监管机制,为泉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划定发展“红线”与“底线”,同时注入发展新动能。

《规定》从适用范围、审批流程、办学标准、监管机制、发展引导五大维度,为泉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制定清晰发展路径。办学标准方面,《规定》明确,举办者需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学校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且需满足相应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市级学校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理论教学场所不少于600平方米),县级理论教学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市级学校固定资产不低于30万元、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县级分别不低于20万元、10万元。“为优化营商环境,相比之前我们把部分标准降低了,比如说学校总建筑面积,更有利于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发展。”泉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规定》的出台,将为泉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多重积极影响。”泉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而言,将推动学校规范办学、提升培训质量;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方面,将推动体系向专业化、规范化、多元化发展,促使学校优化专业布局、更新课程内容,构建覆盖广泛、特色突出的培训网络;对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将成为推动产业升级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