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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回声|村民讨要8年前2万绝育保证金遇阻续:村委会将按程序尽快退还】云南曲靖

【澎湃回声|村民讨要8年前2万绝育保证金遇阻续:村委会将按程序尽快退还】云南曲靖村民吴某讨要8年前2万元绝育保证金遇阻一事备受关注。11月22日,涉事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此事系历史原因造成,该款项当前仍存放于村集体账户,核实后将按照程序尽快退还。村内与吴某家情况相似的村民,也会按同等办法积极处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4月,曲靖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村村民吴某次女吴某涵出生。为给孩子落户上学,2015年,吴某被迫与村委会签了一份协议。 协议约定,吴某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落户,但一直未做绝育手术。经村民委员会和村小组研究决定,双方同意后签订此协议。吴某夫妻双方交绝育保证金2万元,该保证金有效期为三年,自交款之日起生效;在未采取绝育措施前,必须按三宝计生办和村委会的要求,按时参加孕检和其他计划生育有关的检查。一次不参加,按村民自治章程处罚200元;如出现超怀三胎(须)自觉终止妊娠,如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做工作三次以上不终止,押金作废,造成超生按国家政策处理;如出现在规定期限内不做绝育手术,押金作废。 当地卫健系统人士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前后,云南农村地区普遍默认允许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因经济拮据,吴某夫妇2017年9月才向村委会上交2万元押金。村委会出具证明后,直到2018年7月,吴某涵终于成功落户。 从2023年起,吴某父亲曾多次前往村委会以及三宝街道办事处要求退还押金,但始终未果。 11月21日,三宝街道办事处向澎湃解释称,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时,需由村委会出具证明,确认孩子属于合法生育范畴。二孩办理落户的前提条件是,父母一方要完成绝育手术,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收取计划生育押金。吴某违约在先,三年内既未结扎还生了三胎。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