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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主权未定!是时候揭开历史真相了 日本一直宣称对琉球拥有主权,但历史与国

琉球群岛主权未定!是时候揭开历史真相了 日本一直宣称对琉球拥有主权,但历史与国际法告诉我们,这片群岛的地位远非如此简单。 最近,有关琉球群岛的讨论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事实上,琉球群岛根本不属于日本,这一观点得到历史和国际法的充分支持。日本对琉球的控制建立在武力吞并和不符合国际法的程序基础上。 01 历史渊源,琉球与中国绵延数百年的宗属关系 琉球群岛位于东海,介于台湾与日本之间。最南端的与那国岛距中国台湾仅约110公里,而东北端距日本九州岛却有约350公里 。 从地理上看,琉球与中国的关系更为接近。 历史上,琉球大约从10世纪开始建立国家形态,14世纪分裂为中山、北山和南山三国。1372年,琉球三国先后向明朝称臣纳贡,正式成为中国的附属国。 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统一琉球,建立琉球王国。明朝赐姓“尚”,史称第一尚氏王朝。 此后,琉球与中国的朝贡关系维持了近500年,琉球王国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进贡,谨守臣节。 明朝灭亡后,琉球继续与清政府保持藩属关系。清军入关不久,琉球国王就派遣使者请求册封。 这种关系持续到19世纪末,直到日本强行吞并琉球。 02 武力吞并,日本逐步窃取琉球的进程 日本对琉球的野心始于1609年,当时日本萨摩藩入侵琉球,俘虏了琉球国王尚宁,逼其每年向萨摩藩输粮8000石。 但此时琉球仍然保持与中国的关系,形成所谓的“两属”状态。 真正的转折点发生在日本明治维新后。1872年,日本借明治天皇亲政之机,强行将琉球国王尚泰改为“琉球尚泰”,去其国号。 明治天皇下诏将琉球王室“升为琉球藩王,叙列华族”。 1875年,日本强行阻止琉球向清朝进贡。1879年,日本向琉球派出450名军人和160名警察,镇压了琉球“藩王”,将王室强行迁移到东京。 日本随后废琉置县,将琉球国变为日本的冲绳县。 清政府多次对此提出抗议和交涉,但因国力衰弱未能有效阻止日本的扩张行动。 03 国际法理,战后秩序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主权 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对日本领土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1943年的《开罗宣言》宣布,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必须归还中国,并强调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更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小岛在内。” 这些国际法律文件明确将琉球排除在日本领土范围之外。 1951年,美国在没有中国参与的情况下与日本签署《旧金山和约》,规定琉球由美国托管。 中国从未承认这一条约的合法性。 1971年,美国与日本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琉球的行政管辖权移交日本。 但该协定通篇未出现“主权”一词,美国并未将琉球的主权交给日本。中国政府当即声明此举侵犯领土主权。 04 悬而未决,琉球地位问题与复国运动 美国并未按《旧金山和约》规定将琉球提交联合国托管,而是单方面将管理权移交日本,这一行为缺乏完整的国际法程序支撑。 战后,琉球复国运动一直存在。 2013年5月15日,“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宣告成立,旨在寻求冲绳独立并建立“琉球自治联邦共和国”。 该学会计划向联合国直接陈述冲绳独立的意愿。 中国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曾在第80届联合国大会上敦促日本正视二战期间军国主义侵略亚洲邻国、实施殖民统治的反人类罪行,停止对冲绳人等原住民的偏见与歧视。 这将琉球的主权、地位和原住民生存问题提到了国际层面。 05 未来前景,琉球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 琉球群岛主权归属问题既是历史遗留问题,也关乎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从国际法角度看,琉球地位未来可能有多种解决途径。 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律文件,联合国重新讨论琉球问题是可能的出路。 这包括推动琉球独立,或尊重琉球原住民的意愿,由中国托管或加入中国。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薛剑曾在贴文中提到日本“完全忘记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 这些条款是二战后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国针对日本等国确立的约束性条款,旨在防止侵略战争重演,其中明确规定日本领土范围不包括琉球。 随着东亚地区局势的变化,琉球问题再度引起国际社会关注。 2013年5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这一表态引发了日本方面的强烈反应。 美国未经同盟国协商将琉球管理权移交日本的行为,被国际法学界普遍视为“私相授受”。直至今天,琉球群岛地位在国际法框架内仍未最终确定。 就在今年,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再次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琉球问题,敦促日本正视历史罪行。这表明,琉球问题远未结束,而是刚刚揭开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