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获悉,林某开了一家驴肉火烧店。起初,为了口碑,也为了积累人气,他使用正宗的驴肉。但驴肉价格高,利润低。为了牟取更大利润,从2024年2月开始,林某便开始使用马肉冒充驴肉。他将购买的马肉,加工制作成“驴肉火烧”,通过外卖平台销售。11月7日,林某被抓获归案。今年2月13日,此案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4年2月至11月期间,林某为非法获利,通过以马肉冒充驴肉的方式,制作“驴肉火烧”等餐品,销售金额约35万元。经鉴定,从林某经营店铺内查获的驴肉、驴内脏、驴脸肉等食材中检出马成分,未检出驴成分。日前,经审理,鉴于林某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