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居民为23.8元电池费起诉燃气公司!全城热议:智能燃气表的电费该谁掏? 最近,南京薛大爷的一纸诉状,把“智能燃气表电池费”这个小钱问题,送上了热搜! 他要求港华燃气承担智能燃气表的电池费用,并且不能因为没电就突然停气。这事一出,网友炸锅了:“这是为全南京人争口气!” 电池虽小,争议不小 以前用机械表,没这烦恼。 现在换上智能表,方便是方便了,但电池一没电,燃气立马停,做饭洗澡全打乱。 更关键的是,这电池得用户自己买、自己换,一年一户10块钱,全市190万户就是近2000万!钱不多,但道理得讲清楚:设备是燃气公司装的,运转成本凭啥让用户兜底? 双方各执一词,法律成焦点: 燃气公司搬出《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说用户“应当提供电源”。 但居民和公益律师认为,燃气表产权属于公司,维护成本理应由企业承担,这符合《民法典》“谁所有、谁负担”的原则。 而且,上位法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明确,燃气表及表前设施维护责任在燃气企业。 更让人疑惑的是:智能电表同样耗电,为啥电力公司承担费用,燃气公司就不行? 央视早就辟谣“电表耗电转嫁用户”是谣言,燃气表咋就不能学学? 不同城市,做法大不同 上海:系统远程监测电量,工作人员免费上门换电池,不断气。 北京:明确企业负责公共部分设施维护,费用计入成本。 南京:既无预警,也不免费换,用户只能“自求多福”。 网友吵翻:真正在争啥? 有人笑“为十块钱打官司不值”,但更多人看透本质: “这不是电池钱,是公共服务的责任边界!” “企业省了人工抄表成本,却把设备成本转嫁用户,公平吗?” “今天争电池,明天可能争智能水表、热力表,规则必须讲明白!” 为什么我们需要“较真”的人? 薛大爷是退休老人,还是二级残疾,却坚持维权。 公益律师说:“他不是为省十几块钱,是为2000万用户争权益。” 这起案件已超越个人诉求,直指公共服务的核心矛盾:垄断企业如何平衡成本与责任?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如何保障? 未来走向:调解还是判决? 目前案件已开庭,双方同意调解。若失败,法院将择日判决。 无论结果如何,这起“小案”已推动公共讨论:智能时代,公共服务的规则必须更透明、更公平。 你怎么看? 智能燃气表的电费该谁出?是用户“应该承担”,还是企业“必须负责”。 (素材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