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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十四五”以来,玉溪市聚焦民生福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精准高效为目标,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全市年均支出救助资金3.7亿元。

坚持系统集成,构建“大救助”制度新框架。在原有“8+1”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上,玉溪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康复救助等内容纳入统筹范围,确保了救助政策覆盖更广、内涵更丰富。“十四五”期间,全市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累计投入7920万元,年均引入880余名专业力量补充基层,实现了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社会救助内生新动能。在江川区、易门县实现低保城乡统筹,提升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和保障水平的均衡性。在新平县开展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改革,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在全市全面推行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破解了人户分离困难群众的“申办难”问题。在红塔区、新平县开展“物质+服务”综合救助试点,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保障向“物质+服务”综合保障转型升级。

坚持提质增效,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压舱石。“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6.43亿元。连续五年提高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达城市低保标准的75%,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实现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

坚持急难有救,筑牢突发风险防护网。玉溪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年均交换数据30余万条。民政部门联合12个部门建立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协调机制,畅通市、县、乡三级救助热线86个,有效防范和化解“漏保”“漏救”风险。“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26万人次,发放资金7683.25万元,成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雨”。

据统计,“十四五”期间,全市年均支出救助资金3.7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24万名、特困供养人员0.42万名,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