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重要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传承着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公安机关会同文物保护部门连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动文物安全状况不断好转,切实织密织牢了文物安全防护网。
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屡打不绝,倒卖文物犯罪时有发生,犯罪职业化、智能化日趋明显,并加速向网上蔓延,给打击防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公安机关要持续扛牢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捍卫历史文明、守护文化根脉的重大职责使命。
要坚持打防并举、整体协同,不断强化文物犯罪防范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文物犯罪。文物保护重在防患于未然。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案件协查等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案件督办,及时分析研判文物案件的违法犯罪特点、趋势,确保在案件受理、侦查办案、文物追缴、补助奖励形成常态化合作,提高打击、防范和控制文物犯罪的能力。
加强安防设施建设,织密文物安全防范网。公安机关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内容,加强对文物风险联排,动态掌握文物巡护力量、防范设施和安保现状,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文物安全的苗头隐患,确保文物单位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要强化巡防网络联建,组建由民警辅警、义警队伍、文保专业人员、“网格员”等组成的文保巡防队伍,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安防责任落实情况;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装备,大力加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实现文物保护与现代化科技融合创新,持续提升文物保护智能化水平。
坚持依法严打,对文物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方面,要强化警种协同侦办。公安机关要坚持情报导侦,全方位获取网上网下文物违法犯罪线索。刑侦部门作为打击主力,以打击现行文物犯罪为突破口,破大案、追在逃、强震慑。科信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智慧侦查”模式,通过搭建预警模型、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对文物犯罪的精准打击和主动防控;另一方面,要强化全链打击。公安机关要瞄准犯罪链条关键节点,从初查经营、组织实施、结案移诉三个阶段,采取“从案到人、从人到人、从人到物、从物到人、从人到案”技战法,确保办案、追赃、追逃、查证、鉴定各环节层层推进,严防文物损毁,彻底摧毁文物犯罪链条。
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守护中华民族的根与魂。保护好、利用好文物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让文物安全严防严打严管严治机制日趋完善,切实守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