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将所持部分到期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公告显示,本次延期涉及股份质押规模较大,且股东累计质押比例处于较高水平,引发市场关注。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具体情况
根据公告,金海马公司于近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来看,金海马公司本次延期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089.836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96%,占公司总股本的4.76%。该部分股份原质押起始时间为2021年11月,原到期日为2025年7月7日,本次延期后到期日调整为2026年1月7日,质权人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用途为“经营需求”。
公告未提及刘江东先生个人本次有新增质押延期操作,其此前已质押的股份状态未发生变化。
股东累计质押规模及比例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刘江东个人持股及质押情况
刘江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75.2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其中,已质押股份4234.4155万股,占其个人持股比例的78.77%,占公司总股本的6.53%。未质押股份为1140.8796万股,占其个人持股比例的21.23%。
金海马公司持股及质押情况
金海马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7.8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已质押股份3089.8365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62.96%,占公司总股本的4.76%。未质押股份为1818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37.04%。
合计持股及质押情况
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83.13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双方合计质押股份7324.2520万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71.23%,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万股)
占其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刘江东
5375.2951
8.29
4234.4155
78.77
6.53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4907.8365
7.57
3089.8365
62.96
4.76
合计
10283.1316
15.86
7324.2520
71.23
11.29
质押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公告特别提示,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324.2520万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1.23%,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对应融资余额为1.1亿元(本金)。公司表示,相关还款资金来源于股东自筹或其他融资渠道,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此外,公告明确,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局强调,将持续关注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关注点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本次质押延期购回操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短期还款压力,但累计质押比例超过70%仍需警惕后续流动性风险。资深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股东高比例质押可能反映其个人或关联方存在资金需求,但只要还款能力得到保障,对上市公司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投资者需持续关注股东质押到期后的履约情况及公司基本面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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