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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剑拔弩张”到“心服口服”看西夏区法院调解员的“冷处理”智慧

近日,西夏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这起案件的被告在履行完法律义务后,特意为特邀调解员扈廷刚送来“敬业者典范,法学界楷模,美誉满天下,恩情存心间”锦旗一面。这面锦旗的背后,隐藏着调解员怎样的调解智慧与为民情怀?

案情回顾:

原、被告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

2025年4月,原告白某与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协议,依照协议约定,白某向被告缴纳了数万元的培训费,最终因被告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白某遂诉至我院,要求被告如数退还其培训费。

西夏区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指派特邀调解员扈廷刚负责调解。然而,调解伊始便遇到了“硬骨头”。当扈廷刚第一次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陈某电话沟通时,陈某情绪激动,态度强硬,并声称“自己也懂法,没有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是原告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是被告的原因”,且罗列出一系列拒绝退费的理由。双方隔空对峙,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调解艺术:

“冷处理”化解“热冲突”

扈廷刚回忆,他当时深知“话赶话没好话,事赶事没好事”的道理。要是继续和被告争执,只会让矛盾愈演愈烈,调解的希望也会彻底渺茫。他当即果断采取“冷处理”——暂时搁置案件,不向双方当事人施加压力,让彼此都能静下心来,重新审视自身处境与核心诉求。

几天后,扈廷刚再次拨通了被告的电话:“你好陈总,你这两天忙吗?招生工作还顺利吗?”。这一次,他不再急于讨论谁对谁错谁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而是先从企业经营、商业信誉、时间成本、诉讼风险等角度与被告“聊家常”“说道理”,引导其算清“法律账”和“经济账”,待对方情绪平复、理性回归后,再切入案件本身,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案结事了:

从抗拒到信服,主动履行送锦旗

这套“先理后法、情理交融”的“组合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被告的态度发生变化,从最初的抗拒、辩解,转变为理解、接受。最终,在扈廷刚的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被告向原告按期足额退还培训费的调解协议,并经本院司法确认了法律效力。协议约定的退款期限届满前,被告主动联系法院,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事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专程来到法院,为扈廷刚送上了那面满载敬意的锦旗。陈某感慨道:“起初因纠纷心存情绪,我始终认为已尽到培训义务,效果未达预期是对方自身原因,与我无关。幸亏得到调解员耐心地释法明理、调解有方,未采取强硬方式,而是给予充分冷静思考空间,最终纠纷得到让我心服口服的妥善处理。衷心感谢法院的公正处置,感谢调解员的专业付出!”

典型意义:

践行“枫桥经验”,彰显司法温度

本案是西夏区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调解员在面对复杂纠纷时,精准把握当事人心理,巧妙运用“冷处理”的调解策略,避免了矛盾升级,成功将纠纷化解在前端,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被告主动履行义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西夏区法院将持续优化前端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效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