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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一女子因考勤问题,与同事起了冲突。气愤之下,女子找来了粪水泼在办公室内

江苏苏州,一女子因考勤问题,与同事起了冲突。气愤之下,女子找来了粪水泼在办公室内,导致公司臭气冲天。公司以女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谁知女子不服,竟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赔偿11万余元。法院判了!(来源:裁判文书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据悉,赵女士在一家公司担任会计一职,而且还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发当天,赵女士与公司办公室主任发生冲突后,竟然从外面找来粪水泼在办公室内,导致办公室多日无法使用,严重影响了办公环境。 公司领导一怒之下,决定开除赵女士,并且罗列了往日赵女士的种种违规行为。其中包含了赵女士在春节前连续请病假1个多月,但不履行请假手续;在公司内搞小团体;砸坏了公司的考勤机器等。 对于公司的指控,赵女士是一万个不服,她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请假手续,是公司一直不同意批,而自己是按照医生的建议请的假。至于砸坏考勤机器一事,赵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的。 为此,赵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7万余元。 可仲裁却失败了,无奈之下,赵女士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将赔偿金额降到了11万余元。 对于赵女士的诉求,法院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公司在开除赵女士一事上存在多个问题。 首先,公司在赵女士泼粪当日就作出了开除决定,但并未给赵女士申辩的机会。 法院认为,赵女士泼粪是因为与办公室主任吵架,至于吵架的原因,公司并未了解清楚,也没有询问赵女士。 赵女士泼粪的行为虽然有一定的过错,但这个过错尚未达到需要开除的程度。 其次,公司开除员工应当走一定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本案中,公司在开除赵女士的决定上,并没有通知工会,而是自行决定开除赵女士,这并不符合程序要求。 由此可见,工会对员工来说,还是有一定保障的,不会让公司胡乱开除员工, 综上,法院认为赵女士的行为尚未达到需要开除的程度,所以公司的开除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雇行为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过核算,赵女士的月平均工资为7000余元,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7年4个多月,故判决公司应当向赵女士支付经济补偿11万余元。

评论列表

吃不胖
吃不胖 3
2025-11-18 23:54
兄弟们的拿起粪瓢给我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