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60岁的大爷为救小女孩,和行凶者搏斗,被捅五刀后送进ICU,每天医药费达1万元。大爷的女儿正在休产假,女婿也刚刚换工作,面对这样的费用,他们无力承担,赶紧向大家求助。网友们也纷纷伸出援手,大力支持他们,并呼吁不能让这种见义勇为的人寒心。 陈大爷已经60岁了,平时每个月靠2000多的退休工资生活,日子还是比较拮据。 陈大爷的女儿早已结婚生子,不过女儿还正在休产假,身体比较虚弱,受不了太大刺激。 可当她接到电话,听说自己的父亲为了救人,受了重伤送到ICU且需要大量经费时,顿时痛心不已。想到父亲危在旦夕,她即便还在休产假,也立刻丢下手中的事务奔向医院。 女婿得知后也赶了过来,女婿最近换了新工作,对手上的工作还不太熟悉,正在适应期间。但岳父出了事,作为女婿哪能不出面?他也第一时间赶往医院看望岳父。 不过他们只能隔着玻璃门往里看,因为陈大爷正在抢救。据悉,陈大爷是在下楼时,看到一个小女孩正被一名男子威胁,那名男子手里还拿着刀,正要向小女孩刺去的时候,陈大爷赶紧呵斥对方,并用身体挡在了小女孩前面。 小女孩也受了伤,但伤情不算严重,可心里却被这场突如其来的事件吓坏了,现在仍不愿意开口说话。 而陈大爷在救她的时候,被捅伤了五处。危急时刻,经过七个小时的抢救,才将陈大爷的身体指标稳定下来,使其脱离了生命危险。 女儿和女婿得知这个好消息后,都双手合十,感谢老天对父亲的眷顾。但面对每天1万元的医药费,他们还是急得焦头烂额。 陈大爷家确实没有什么积蓄,他每个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省吃俭用才够自己开销;而小两口刚生了孩子,花销本就大,从结婚到现在也没攒下什么积蓄,甚至常常入不敷出。 可父亲不能不救,那是养育自己的人,绝不能看着父亲被抢救回来后,却因为费用不足而放弃治疗。 后来他们赶紧求助媒体,向广大网友讲明情况,希望大家能够给予帮助。 网友们得知后都纷纷行动起来,这样见义勇为的大义之举怎能不帮?60多岁刚刚退休,正是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时候,陈大爷却不顾生命安全,上前和歹徒搏斗,救下了小女孩,这样感人的事迹,大家肯定愿意伸出援手。 相关部门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迅速为陈大爷申请了见义勇为称号,并且立即开展了帮扶措施的落实工作。 现在小女孩和陈大爷都已脱离危险,小女孩还需要后续的心理治疗,帮助她从这场行凶事件中走出阴霾。 而陈大爷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五刀造成的创伤必然会对他的身体造成极大损耗,后期还需要补充营养、悉心调理。 那个行凶者已被警方刑拘,据邻居透露,此人性格暴躁,经常和邻居发生纠纷,还用工具砸玻璃门,甚至威胁过外卖小哥,情绪极不稳定。 现在大家都希望对行凶者予以严惩,同时为见义勇为的陈大爷捐款捐物,助力他早日康复;也希望小女孩的家属能尽快帮助孩子走出阴霾,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一、男子持刀对女孩行凶,还捅伤见义勇为的陈大爷,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若其原本有杀害女孩的意图,还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主观伤害故意明确,致二人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要件;若查实对女孩有杀人意图未得逞,按故意杀人未遂定罪,量刑更重。 二、陈大爷见义勇为的相关法律保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陈大爷的医疗费等优先由行凶者赔偿,被救女孩需适当补偿;政府为其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后,还可享奖励、医疗救助等保障。 三、陈大爷实施紧急救助时,即便过程中出现意外导致被救者或歹徒受损,只要无故意加害行为,就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该“好人条款”明确,陈大爷自愿施救无故意加害,即便有合理意外损伤,也无需担责,免除其后顾之忧。 对于这样有暴力倾向的人,应该早发现、早干预,大家觉得呢? 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