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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残值费呢?委托报废引纠纷 近日,山东台《小溪办事》栏目报道了山东滨州一起

滨州:残值费呢?委托报废引纠纷 近日,山东台《小溪办事》栏目报道了山东滨州一起关于委托他人办理报废手续导致的残值纠纷: 山东滨州邹平的陈女士最近陷入了一场纠纷:她委托车商宋先生帮忙办理旧车报废手续,却在事后发现本应属于自己的报废残值不翼而飞。这起看似简单的交易背后,折射出汽车报废行业长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消费者维权难题。 2024年12月,陈女士经熟人介绍,委托车商宋先生帮忙购买一辆新车,价格为67800元(含贷款)。在交易过程中,宋先生主动提出可帮陈女士办理旧车报废手续,并称可享受国家报废补贴政策。 陈女士表示:"当时只聊了新车的价钱,他从未提及报废车残值的归属问题。" 陈女士将旧车及所有证件交给宋先生后,对方顺利办理了报废手续。然而,当陈女士通过商务局查询得知旧车报废残值应为3700元左右时,宋先生却表示:"当时没说,就相当于默认把车给我了。" 最终,宋先生仅同意支付1500元,并威胁称:"你要就拿,不要就去起诉我。" 1. 报废残值的法定归属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司法实践,车辆报废残值应归原车主所有。华律网法律专家指出,"车辆完全报废时,残值计算是保险公司的行为,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能估得较准。一般来说,车辆报废残值归车辆所有者"。即使车辆已转让,残值也应归属于新所有者,而非中间商。 2. 车商代办业务的合法性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代办报废业务需具备相应资质。法律快车平台明确表示:"4S店代办报废业务需具备相应资质才合法。若未取得相关资质而擅自从事报废业务,则属违法行为"。车商宋先生若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却擅自处理报废事宜,已涉嫌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3.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 陈女士的遭遇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专家指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若合同未明确报废车残值归属,4S店或车商无权擅自占有"。宋先生以"默认"为由占有残值的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报废旧车不仅有残值,还可能享受国家补贴,但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汽车保有量增加,报废车辆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7%的汽车达到报废标准,仅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5。 这起纠纷提醒我们:消费者应提高法律意识,明确交易细节;行业需加强自律,规范代办流程;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行为。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避免类似"默认占有"的灰色操作,让汽车报废行业真正走向规范透明。 来源 综合看滨州 小溪办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