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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后背都凉了。 一根鱼刺,要了一个男人的命。 真的,就一根普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后背都凉了。 一根鱼刺,要了一个男人的命。 真的,就一根普普通通的草鱼刺。 中午在岳父家吃饭,卡了一下,谁没遇到过啊?咳嗽两声,吞几口饭,感觉好像下去了,下午就照常去上班了。 要命就要命在,他以为没事了。 下午三点多,人还在办公室,突然就不行了。喉咙疼,呼吸困难,送到医院,抢救了四个小时,人没了。 医生说,鱼刺把喉咙划伤了,引起了要命的喉头水肿,活活憋死的。 一个家就这么塌了。 家属觉得,人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的病,是在工作时间死的,怎么也得算工伤吧? 于是去申请,被驳回。 去打官司,一审赢了,二审又赢了!感觉天理昭昭,对吧? 结果,最高法再审,直接翻盘。 最终的判决,不支持工伤。 为什么? 法院打了个比方,我听着都觉得残酷,但你又没法反驳。 他说,这就好比你早上在家摔断了腿,没当回事,下午到单位了,腿疼得受不了,这能算工伤吗? 不能。 因为受伤的那个瞬间,那个“因”,发生在你家,不是在单位。 鱼刺也是一个道理。卡喉的瞬间,发生在午休的饭桌上,这是一个私人行为。后面在办公室病情恶化,只是这个伤害的“果”在延续。 法律要追溯源头。 我懂了,逻辑上完全通。可情感上,真的太难接受了。 人没了,官司也输了。 这事儿里没有坏人,只有一根致命的鱼刺,和一个破碎的家庭,还有冰冷但严谨的法条。 哎,以后谁还敢说鱼刺卡喉是小事啊。 命比天大,千万别拿自己的“经验”去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