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拟处置资产包债权本金102,395.58万元,利息30,209.65万元,费用206.75万元,债权合计132,811.98万元,该户债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地区。债权具体情况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amcim.com。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如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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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