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北京,一13岁女童因为母亲去世,父亲因为要外出打工,所以,女童被委托给了舅舅照顾

北京,一13岁女童因为母亲去世,父亲因为要外出打工,所以,女童被委托给了舅舅照顾,可是,让人无语的是,舅舅竟然对外甥女做出不齿的举动,女童考虑再三后还是决定报警求助,最终,舅舅进去了。 据悉,13岁的女童苗苗母亲过世的比较早,父亲为了养家,常年外出打工,于是,便将苗苗委托给了舅舅张某照顾。 平时,舅舅不仅仅给苗苗穿衣、照顾吃饭,而且还借着洗澡的机会,不可避免的去触碰苗苗,起初苗苗以为是正常的,可是后来舅舅却对苗苗发一些不雅视频,并暗示苗苗自己都这么照顾你了,就不能满足一下自己的需求。 最终,苗苗还是被舅舅给侵犯了,事发后,苗苗拨打了检察院的电话,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苗苗最终含泪诉说了此事,不过,苗苗却表示不要让自己的爸爸知道这件事情。 案发后,张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事发后,有人说,这是亲舅舅,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你妹妹还是姐姐的,已经离世了,这是你兄妹留给你的唯一家人,不好好珍惜,却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真的是让人厌恶。 还有人说,这个事情要早给爸爸说,怎么能瞒着呢,如果早说,就在舅舅发不雅视频那时候说,估计就没有后续了。 也有人说,这不是强奸罪,而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因为舅舅有监护职责,对外甥女实施了性侵,应该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其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往往是与被害人比较亲近的人,比如父亲、老师、医生等,这些人常常利用自己的身份优势和与未成年人长期相处的机会,诱骗或者哄骗未成年女性与其发生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是自愿与之发生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只要其同意发生性关系,一般不认定强奸罪。 但是本案不同,受害人明显是不自愿,并不是说自愿,那么就不应该认定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而只能是强奸罪。 按照刑法的规定,其舅舅张某则面临3-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等到张某刑满释放,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在家族成员面前露脸了。 不过,苗苗就算是报警,也不希望父亲知道,其实,一是对坏人的恐惧,担心其威胁成为现实;二是对父母责怪的担忧。 所以,平时家长一定要告诉孩子:“如果别人触碰到你的隐私部位,你一定要告诉爸妈,爸妈不会生气,而且不会让他再次伤害你。只有你告诉爸妈了,爸妈才能更好的保护你。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