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迟到32次被公司开除,员工气冲冲告公司“故意找茬”,法院判决结果出乎意料! 现在还有人敢这么刚?有个打工人在公司半年迟到了整整32次,结果被开除后还不依不饶,说公司查考勤是“故意用考勤问题逼他走,想不花钱就裁掉他”。但法院这次直接给出了结论:公司解除合同合法! 这员工从刚入职开始,就成了“打卡困难户”——今年上半年,每个月平均都要迟到5次,简直是“迟到专业户”。公司实在没办法,就发了整改通知让他注意考勤,结果第二天他就又迟到了,一点没把公司的规定当回事。最后法院一查,认定他这种频繁迟到的情况,已经算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了。 更有意思的是,他还辩解自己“之前没被公司警告过”,可他忘了自己入职时签过《员工手册》啊,里面明明写着考勤规定。公司这次查的是半年内的考勤,完全在合理范围内,那些早两年的记录因为时间太久,根本没被法院采纳。 这事儿也给其他打工人提个醒: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不是随便说说的,真要较起真来,谁都躲不过去。虽然法院判决公司有理,但不少网友还是调侃:这哥们是把公司当成“打卡打卡景点”了吧?天天来“打卡迟到”? 你觉得呢?是公司管理太严,还是这员工太不把规矩当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