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瞒婚史收彩礼后拒退,法院判了:全额返还并支付利息! 2024年4月,广东韶关男子小帅(化名)经媒人介绍与女子小美(化名)相恋,在支付给其父母10.8万元彩礼后,双方约定了婚期。然而,在登记结婚前,小帅被告知小美已婚,且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无法领取结婚证。 更令人气愤的是,小美以“彩礼已用于还债、家庭开支和办理离婚”为由拖延退款。经多次协商和调解无果后,小帅最终将小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美及其父母应当全额返还收取的10.8万元彩礼。同时,因小美长期占用资金拒不退还,还需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 这女的操作真的刷新三观,还没离婚就去找下家,还收了别人的彩礼,而且看来父母也是知情的,这不是明晃晃的欺骗吗?感觉这女的还得罚点款,给男方补偿点精神损失费才对。隐瞒已婚身份与他人交往,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侵犯了对方的一般人格权。
